证券代码:603626 证券简称:科森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1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等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 万元,在上述额度内公
司及子公司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评级低的银行结构性存款、理
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
履行的审议程序: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自有资金收益。
(二)资金来源
本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评级低的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该笔资金可循环使用。
(四)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及子公司财务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内部监督,并于每个会计年度末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具体委托理财合同条款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评级低的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评级低的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公司对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风险可控,公司已制定委托理财的相关管理制度。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委托理财产品的交易对方均为已公开上市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全国性商业银行、规模和实力较强的金融机构,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总资产 6,027,604,602.07
负债总额 3,900,972,588.20
净资产 2,126,632,013.87
项目 2020 年度(经审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7,830,404.62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4.72%,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5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货币资金的比例为56.02%,但由于公司业务的季节性因素,以及一定时间段内应收账款回款较多,因此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负有大额债务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在确保不影响日常运营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日常资金周转需要。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利益。
五、风险提示
1、尽管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一)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 50,0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评级低的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相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存在阶段性资金闲置,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理财,有利于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收益,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公司近 12 个月内没有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特此公告。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