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3626 证券简称:科森科技 公告编号: 2019-009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增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 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控
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徐金根先生, 董事、 总经理瞿李平先生, 董事、
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向雪梅女士, 董事、 副总经理李进先生,
董事、 副总经理吴惠明先生(以下简称“增持主体”), 拟自 2018 年 10 月 29
日起的 6 个月内,以不超过人民币 20 元/股的价格,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
方式合计增持公司 A股股票 100-150万股 (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24%-0.36%)。
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截至 2019 年 3 月 5 日,增持主体已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 A 股股票 1,013,34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0.2438%,已达到本次增持计划数量区间下限的 101.33%。本次增持计划
已实施完成。
一、 本次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徐金根先生,董事、总经理瞿李平先生,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向雪梅女士,董事、副总经理李进先生,
董事、副总经理吴惠明先生,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发展前景及战略规划
的认同,同时为提升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股东与管理者的利益趋同,切实维护
中小股东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拟自 2018 年 10 月 29 日起的 6 个月内,以不超
过人民币 20 元/股的价格,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增持公司 A 股股票
100-150 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24%-0.3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56)。
二、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截至 2019 年 3 月 5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徐金根先生,
董事、总经理瞿李平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向雪梅女士,
董事、副总经理李进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吴惠明先生,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 A 股股票 1,013,3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438%,
已达到本次增持计划数量区间下限的 101.33%。 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增持主体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增持
主体
本次增持前
持股数量
(股)
增持前
持股比例
增持数量
(股)
增持价格
区间
(元/股)
增持总金额
(万元)
当前持股数量
(股)
当前持股
比例
徐金根 154,307,721 37.1310% 912,840 7.26-10.08 851.45 155,220,561 37.3506%
李 进 3,356,208 0.8076% 30,800 8.45-8.74 26.36 3,387,008 0.8150%
向雪梅 3,329,173 0.8011% 34,700 9.29 32.24 3,363,873 0.8094%
瞿李平 2,811,349 0.6765% 20,000 8.43-8.99 17.42 2,831,349 0.6813%
吴惠明 2,599,608 0.6255% 15,000 8.45-8.61 12.84 2,614,608 0.6292%
合计 166,404,059 40.0417% 1,013,340 - 940.30 167,417,399 40.2856%
注: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三、 其他说明
1、 上述增持主体的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 上述增持主体的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增持实施完毕之后 6
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3、 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 律师核查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 增持人徐金根具备实施本次增
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本次增持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可以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
要约申请的情形;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增持已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
义务。
特此公告。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3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