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26 证券简称:科森科技 公告编号:2017-070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17年12月1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1,943,420股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21.845元/股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1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瞿李平、吴惠明、向雪梅、李进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 5名董事一致同意通过该项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确定授予日为2017年12月1日,同意向221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943,420股,授予价格为人民币21.845元/股。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限制性股票计划简述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
计划”或“本计划”)及其摘要已经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
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票种类: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股普通股。
3、激励对象:经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考核并经公司监事会审核,具备本计划激励对象资格的首次授予人员共计274人,具体分配如下表:
获授的限制性 获授限制性股票 获授限制性股
序号 姓名 职位 股票数量(股) 占授予总量的比 票占当前总股
例 本比例
1 瞿李平 董事、总经理 12,146 0.57% 0.0041%
2 吴惠明 董事、副总经理 13,662 0.64% 0.0046%
3 向雪梅 董事、副总经理、财 16,647 0.78% 0.0056%
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4 李进 董事、副总经理 16,391 0.77% 0.0056%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含子公司,共270 2,062,055 97.23% 0.6992%
人)
合计 2,120,901 100.00% 0.72%
4、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本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限售期为自授予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首次授予日起 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至首次授予日起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40%
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起 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至首次授予日起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30%
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起 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至首次授予日起 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30%
日当日止
5、授予价格: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21.845元。
6、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激励对象解除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除满足与授予条件一致的相关要求外,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17年-2019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
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 公司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以2016年净利润为基数,
售期 201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以2016年营业收入为
基数,201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0%
第二个解除限 公司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以2016年净利润为基数,
售期 201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0%;以2016年营业收入为
基数,2018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30%
第三个解除限 公司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以2016年净利润为基数,
售期 2019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10%;以2016年营业收入为
基数,2019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0%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与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 A、B、C、D 四个等级。
考核等级 A B C D
考核结果(S) S≥80 80>S≥70 70>S≥60 S<60
解锁系数 100% 80% 60% 0%
激励对象只有在解锁期的上一年度考核为“A(优秀)”时可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该解锁期内可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申请解锁;上一年度考核为“B (良好)”时则可对该解锁期内可解锁的 80%限制性股票申请解锁;上一年度考核为“C(合格)”时则可对该解锁期内可解锁的60%限制性股票申请解锁;而上一 年度考核为“D(不合格)”则不能解锁。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7年 10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科森科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王树林于2017年11月11日至 2017年11月14日就2017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委托投票权。
2、2017年11月1日至 2017年11月10日,公司通过内部张榜方式公示
了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正式提 出的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7年 11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科森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60)。
3、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 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存在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详见公司 2017年11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森 科技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17-062)。
4、2017年11月 18 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科森科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及相关事项的议案。
5、2017年12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人数
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再次进行了审核。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科森科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二、关于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授予价格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鉴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中部分人员因个人
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77,481股。根据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274人调整为221人,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属于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中确定的人员。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120,901 股调整为1,943,420股。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其 他内容与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 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调整后具体人员情况如下表:
获授的限制性 获授限制性股票 获授限制性股
序号 姓名 职位 股票数量(股) 占授予总量的比 票占当前总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