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19 股票简称:中曼石油 公告编号:2024-011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3月13日以当面送达、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3月15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江山路399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并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会议并表决的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李春第先生主持,监事、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已于 2023 年 9 月 2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78 号),同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鉴于公司尚未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宜,为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相关工作顺利推进,故提请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延长至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批复规定的有效期截止日。除上述事项外,本次发行方案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延长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鉴于公司尚未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宜,为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相关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至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批复(证监许可〔2023〕2178号)规定的有效期截止日。除上述事项外,本次发行方案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延长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4)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审计委员
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公司对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进行相应调整,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李世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审计委员会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选举董事左文岐先生担任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变更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为谢晓霞女士、左文岐先生、杜君先生三人,谢晓霞女士为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日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