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19 股票简称:中曼石油 公告编号:2022-098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 年 5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2022 年 5 月 13 日至 2022 年 5 月 22 日,公司通过公司企业微信对《中曼
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通过电话、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公司监事会反映。截止 2022年 5 月 22 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司本次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提出异议。
3、2022 年 5 月 25 日,公司公告了《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审核意见。
4、2022 年 6 月 2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同时,公司就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5、2022 年 6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2 年 7 月 14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
理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手续,实际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297.20 万份,激励对象人数为 155 人。
二、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情况
根据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九章 股票期权的授予与行权条件”之
“(三)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一个行权期 (1)2022 年净利润不低于 2.50 亿元;
(2)2022 年原油产量不低于 38.50 万吨。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二个行权期 (1)2023 年净利润不低于 3.00 亿元;
(2)2023 年原油产量不低于 46.20 万吨。
注:1、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员工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2、上述“原油产量”以公司年度报告的相关数据为准。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当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推出股权激励方案的,不得以当年作为考核期。由于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权益第一个考核年度是 2022 年,因此预留股票期权需在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明确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公司本次激励计划
中预留的 60.00 万份股票期权未在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完成授予,预留权益失效。
特此公告。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