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19 股票简称:中曼石油 公告编号:2022-015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7] 1310 号《关于核准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获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00,1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22.61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904,402,261.00 元,
扣除承销费 48,066,914.16 元,剩余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856,335,346.84 元。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上述募集资金(含发行费用)904,402,261.00 元,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扣 除 承 销 费 48,066,914.16 元 后 , 将 剩 余 募 集 资 金
856,335,346.84 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5771 号《验资报告》验证。将剩余募集资金 856,335,346.84 元,再扣除其他发行费用 15,090,566.03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41,244,780.81 元。
(二)2021 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均已销户,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期初募集资金结余 41,788,989.70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988,989.70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40,800,000.00
加:利息收入 1,759.20
减:钻井总承包能力提升项目 0.00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1,790,106.90
减:手续费 642.00
期末募集资金结余 0.0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的情况。
2017 年 8 月 8 日,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汇支行、中国光大银行
上海昌里支行、上海银行浦东分行、上海农商银行张江科技支行以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21 年 12 月31 日,公司已办理完毕全部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账户状态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汇支行 98100078801200000032 已注销
中国光大银行上海昌里支行 36750188000077434 已注销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账户状态
上海银行浦东分行 31619103003326925 已注销
上海农商银行张江科技支行 50131000619964416 已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29,887.70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内容详见 2017 年 12 月 26 日披露的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7。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6420 号)。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三)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钻井总承包能力提升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本着合理、节约及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合理地降低了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形成了资金结余。募投项目“钻井总承包能力提升项目”及“补充流动资
金”拟投资总额为 84,124.48 万元,截至 2021 年 1 月 31 日,已投入募集资金
80,071.70 万元,结余 4,178.90 万元,项目已建设完毕并投入运行。募集资金
所投的钻机及设备能达到日常运营要求,能够满足公司发展需求,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第二十条之规定,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 500 万或者低于募集资金净额 5%的,可以免于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不足募集资金净额的5%。公司决定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将使用情况在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第五节重要事项中予以披露。2021 年,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 4,179.01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内容详见 2018 年 3 月 1 日披露的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5)。
公司于2019年2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1,000.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内容详见 2019 年 3 月 2 日披露
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
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6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内容详见 2020 年 2 月 22 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公司实际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4,080 万。2021 年 2 月 8 日,公司将上述 408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三)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段所述。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中曼石油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中曼石油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已在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6 日披露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中第四节其他事项中说明了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故本年度不再出具 2021 年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2 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中曼石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