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19 证券简称:中曼石油 公告编号:2021-059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
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上海共兴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兴投资”)、上海共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荣投资”)、上海共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远投资”)分别持有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曼石油”)15,519,317 股、10,887,511 股、10,800,000 股(合计持有37,206,828 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 3.88%、2.72%、2.70%(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 9.30%)。上述股份全部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该部分
股份已于 2020 年 11 月 18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共兴投资、共荣投资、共远
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中曼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曼控股”)、朱逢学、李玉池合计持有公司 252,678,48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63.16%。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共兴投资、共荣投资、共远投资为公司上市前骨干员工的股权激励持股平台,本次减持是基于员工获取部分资金提升生活品质的需要,有利于激励骨干员工更好地为公司创造价值。公司员工通过共兴投资持有公司 5,207,637 股、通过共荣投资持有公司 4,456,939 股、通过共远投资合计持有公司 10,568,675 股(合计持有 20,233,251 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 1.30%、1.11%、2.64%(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6%)。
共兴投资、共荣投资、共远投资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 8,000,000 股公司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的 2%;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
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6,0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4%。共兴
投资、共荣投资、共远投资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
过 20,233,251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06%。在减持期间,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任意连续 90 日内
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持股比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例
共兴投资 5%以下股东 15,519,317 3.88% IPO 前取得:15,519,317 股
共荣投资 5%以下股东 10,887,511 2.72% IPO 前取得:10,887,511 股
共远投资 5%以下股东 10,800,000 2.70% IPO 前取得:10,800,000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中曼控股 142,369,800 35.59% 受实际控制人控制
朱逢学 45,163,398 11.29% 实际控制人
第一组 李玉池 27,938,460 6.98% 实际控制人
共兴投资 15,519,317 3.88% 实际控制人朱逢学担任
执行事务合伙人
共荣投资 10,887,511 2.72% 实际控制人朱逢学担任
执行事务合伙人
共远投资 10,800,000 2.70% 实际控制人朱逢学担任
执行事务合伙人
合计 252,678,486 63.16% —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股) (元/股) 披露日期
中曼控股 4,000,000 1% 2021/5/26~ 9.67-9.67 2021-5-31
2021/5/26
注:前期减持计划披露日期指的是实际减持披露日期,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
东被动减持达 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合
股东名 计划减持 计划减 竞价交易减 拟减持股 拟减持原
减持方式 理价格
称 数量(股) 持比例 持期间 份来源 因
区间
共兴投资 不 超 过 :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 2021/10/11 按 市 场 首次公开发 员工自身资
5,207,637 1.30% ~2022/4/10 价格 行前持有的 金需求
股 不 超 过 : 股份
5,207,637 股
大宗交易减持,
不 超 过 :
5,207,637 股
共荣投资 不 超 过 :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 2021/10/11 按 市 场 首次公开发 员工自身资
4,456,939 1.11% ~2022/4/10 价格 行前持有的 金需求
股 不 超 过 : 股份
4,456,939 股
大宗交易减持,
不 超 过 :
4,456,939 股
共远投资 不 超 过 :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 2021/10/11 按 市 场 首次公开发 员工自身资
10,568,675 2.64% ~2022/4/10 价格 行前持有的 金需求
股 不 超 过 : 股份
8000000 股
大宗交易减持,
不 超 过 :
10,568,675 股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
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实际控制人朱逢学与李玉池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得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
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在上述锁定期满之后,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情况如下:
A. 减持方式:在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减持所持有公司的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B. 减持价格: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得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C. 减持比例:在本人承诺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若本人进行减持,则每年减持公司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的 25%。
本人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予以公告,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并承诺将遵守下列约束措施:A. 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公司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 10 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减持卖出的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将本人所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3 个月;B.如果因上述违规减持卖出的股票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益的 5 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到公司指定账户;C. 如果因上述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