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17 证券简称:君禾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2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18年6月20日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首次授予登记数量:183.40万股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20日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结算公司”)办理完成了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所涉及
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情况
公司于2018年6月4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
案》和《关于向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0.94元/股调整至10.74元/股,确定2018年6月4日为首次授予日,同意向60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183.4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为10.74元/股。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作出的调整,并同意以2018年6月4日作为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公
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上海嘉
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和授予事宜之法
律意见书》。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具体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18年6月4日
2、授予数量:183.40万股
3、授予人数:60人
4、授予价格:每股10.74元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
6、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的差异说明:本次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
量不存在差异。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姓名 职务 获授限制性股票 获授限制性股票占 获授限制性股票占
数量(万股) 授予总量的比例 授予日总股本比例
周惠琴 董事、副总经理 47.50 23.75% 0.48%
蒋良波 董事会秘书、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9.00 4.50% 0.09%
林姗姗 副总经理 6.00 3.00% 0.06%
徐海良 副总经理 6.00 3.00% 0.06%
中层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56人) 114.90 57.45% 1.15%
预留部分 16.60 8.30% 0.17%
合计 200.00 100.00% 2.00%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
五入所致。
二、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分三期解除
限售,每期解除限售的比例分别为30%、30%和40%;预留的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
起满12个月后分两期解除限售,每期解除限售的比例各为50%。
(三)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及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7年净利润为基数,2018年净利
润增长率不低于18%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7年净利润为基数,2019年净利
润增长率不低于32%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7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年净利
润增长率不低于48%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7年净利润为基数,2019年净利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润增长率不低于32%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7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年净利
润增长率不低于48%
注:上述各指标计算时使用的净利润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并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30%
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30%
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40%
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6月6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ZF10513号《验资报告》,审验了公司截至2018年6月6日止的新增注册资本及
股本情况。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截至2018年6月6日止,公司已收到60名股权激励对象缴纳的1,834,000股限制性股票款合计人民币壹仟玖佰陆拾玖万柒仟壹佰陆拾元整(¥19,697,160.00),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壹佰捌拾叁万肆仟元整(¥1,834,000.00),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壹仟柒佰捌拾陆万叁仟壹佰陆拾元整(¥17,863,160.00)。
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000.00 元,股本为人民币100,000,000.00元,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6月27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ZF10654号验资报告。截至2018年6月6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1,834,000.00元,股本为人民币101,834,000.00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为183.40万股,已于2018年6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完成,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的股份总数由本次授予前的10,000.00万股增加至10,183.40万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君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前的53.60%减少至52.63%,其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证券类别 变更前数量 变更数量 变更后数量
限售流通股 75,000,000 1,834,000 76,834,000
无限售流通股 25,000,000 0 25,000,000
合计 100,000,000 1,834,000 101,834,000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激励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697,160.00元,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权益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经测算,公司于2018年6月4日首次授予的183.40万股限制性股票合计需摊销的总费用为1,795.98万元,具体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限制性股票摊销成本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2021年
1,79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