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13 证券简称:国联股份 公告编号: 2022-084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针对媒体质疑澄清补充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有媒体发布文章,对公司有关“贸易三角”、客户供应商交集、上下游关联关系、交易合理性及信息披露差异等问题提出质疑。公司于 12 月 9 日发布澄清公告。同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关于媒体报道的监管工作函,请公司进一步核实情况,结合相关证据资料,补充披露公司澄清相关质疑或认为存在商业合理性的原因;梳理前期定期报告和其他重要公告披露情况,自查是否存在媒体报道所属信息披露前后不一致的情况。现就有关情况补充说明如下:
一、关于“贸易三角”事项并不存在的解释与说明
媒体提及公司上游“张家港恒泰”、公司下游“新疆天富”和公司之间形成贸易三角,公司上游“张家港韵宝”、公司下游“新疆天富”和公司之间也形成贸易三角。“贸易三角”并非专有名词,媒体质疑的事项主要系公司下游客户存在直接向上游供应商采购的情况。
公司网上商品交易(工业电子商务)业务的商业模式为聚合下游订单,通过集合采购方式来获得更好的货源保障和议价能力,为客户和供应商同时创造增量价值。公司多多平台的大部分品类,上下游信息都较为透明,不存在实质对接障碍,下游客户原本就可以直接向公司的上游供应商采购。客户采购是多渠道、多平台选择的,在不同时点,哪里的货源更充足,哪里的价格更优惠,就会选择在哪里采购。涂多多的货源也来自于多种渠道,当涂多多平台的货源保障及价格更有优势时,客户自然会通过涂多多采购,反之也会通过别的渠道(也包括上游供应商)采购。因此,在不同时点、不同价格、不同货源情形下,新疆天富国际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富国际经贸”)既有可能向涂多多采购,也有可能向
涂多多供应商张家港恒泰佳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恒泰佳居”)或张家港韵宝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韵宝”)采购,张家港保税区佑堂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佑堂”)既有可能向涂多多采购,也有可能向涂多多客户张家港银贝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银贝”)采购,该上下游之间并无指定购销关系。
因此,下游客户同时存在向公司采购和向公司的上游供应商采购的情况,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具有商业合理性。
同时,上游供应商因资金需求将其对客户的应收账款等进行转让融资,亦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经公司自查,公司与声赫(深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关于客户、供应商股权链交集问题的说明
1、声赫(深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与公司子公司北京鸿鹄致远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媒体提及声赫(深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与公司子公司北京鸿鹄致远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存在如下关系:
经查询企查查网站,共青城乐勤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已注销。嘉兴晨曦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经理周昕宇亦并未直接关联至上海声赫致远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故无法确认两家公司所涉周昕宇是否为同一人。
经公司自查,公司及其子公司北京鸿鹄致远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与声赫(深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及其股东上海声赫致远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雪程
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公司客户张家港保税区佑堂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公司客户新疆天富国际经贸有限公司
媒体提及公司客户张家港佑堂与客户新疆天富存在交集。
经查询企查查网站,公司客户天富国际经贸曾持有新疆天富国通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富国通能源”)31.00%股权,并已于 2019 年 12 月 12 日
退出。根据工商登记信息显示,天富国际经贸董事长兼总经理程立新仍为天富国通能源董事,但程立新并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天富国际经贸或天富国通能源股权。
经查询企查查网站,张家港佑堂法定代表人万小于现通过新疆中期天荣商贸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天富国通能源 28.50%股权,并担任天富国通能源董事。根据客户说明,万小于参股天富国通能源并担任董事系其个人响应国家对新疆“一带一路”的战略布局进行的财务投资行为,其本人并未参与天富国通能源的实际运营。此外,张家港佑堂主营产品为乙二醇,天富国通能源主要经营储油卡和石油焦业务,二者经营范围并无交集。
经公司自查,公司与天富国通能源无业务合作关系,亦无关联关系。经天富国际经贸和张家港佑堂书面确认,前述两家主体(包括其股东、控股子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其亲属)、关键经办人员与国联股份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其亲属,国联股份关联自然人)、持有 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核心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股权、亲属等关系)或利益安排。
3、关于公司供应商新疆建咨中亿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公司客户张家港保税区佑堂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公司客户新疆天富国际经贸有限公司的关联关系问题
媒体提及公司的上游第一大供应商新疆建咨中亿与下游客户张家港佑堂和天富国际经贸出现两次交集,且公司与上下游也均发生股权交集。
(1)关于公司与新疆建咨中亿的股权关系
新疆建咨中亿成立于 2015 年,是新疆建设兵团第十一师国资平台新疆建咨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拥有丰富的矿产、石油化工、树脂等品类资源,该公司自 2019
年 9 月加入涂多多供应商体系。2021 年 1 月,公司子公司涂多多通过受让股权
的方式参股该公司 30%,充分依托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和新疆资源优势,推动平台发展。
(2)关于公司与张家港保税区佑堂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关系
2015 年 4 月 23 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2016 年,公司
定向增发不超过 456 万股,昆山嘉成优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新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盛景嘉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九州鼎盛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丰颖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嘉宏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周榕泉、李粤龙、田放、薛建东、姚鸿、李卿、杜宇认购,每股价格 12.00 元。因此,北京盛景嘉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系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交易期间通过认购公司增发股票持有公司股份的外部投资机构。
经公司自查,公司与倪国娟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公司自查及张家港佑堂书面确认,该公司(包括其股东、控股子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其亲属)、关键经办人员与国联股份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其亲属,国联股份关联自然人)、持有 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核心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股权、亲属等关系)或利益安排。
(3)关于公司与新疆天富国际经贸有限公司的关系
经查询企查查网站,天富国际经贸的实际控制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6.3.3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与天富国际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公司自查以及天富国际经贸书面确认,该公司(包括其股东、控股子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其亲属)、关键经办人员与国联股份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其亲属,国联股份关联自然人)、持有 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核心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股权、亲属等关系)或利益安排。
(4)关于新疆建咨中亿与新疆天富国际经贸有限公司的关系
经查询企查查网站,新疆建咨中亿的实际控制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一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天富国际经贸的实际控制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
八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时,两家主体的主要人员情况不存在重合,具体如下:
主体名称 主要人员
新疆建咨中亿 王雪娉(董事长、法定代表人)、黄鹤(总经理)、黄莉(董事)、徐
玉泉(董事)、王爱军(监事)
程立新(董事长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崔予敏(董事)、赵胜(董
天富国际经贸 事)、司楠楠(董事)、赵荣江(董事)、孙青鞠(监事)、崔燕(财
务负责人)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第四款规定“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第六条规定“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
综上,新疆建咨中亿和天富国际经贸之间不构成关联方。
三、关于年报登记电话共用的问题的说明
媒体提及公司的客户与供应商出现共同电话交集。经查询企查查网站,张家港恒泰 2018 年年报登记电话与张家港保税区乐丰贸易有限公司的 2021 年年报登记电话一致;公司客户张家港保税区乐丰贸易有限公司 2016 年年报登记邮箱与公司供应商江苏铭凯瑞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 2017 年年报登记邮箱一致。
根据前述公司书面确认,上述年报登记电话或邮箱相同的情况系由于该等公司在部分年度年报登记过程中选用了相同的代理记账和财税服务公司所致。在同一邻近地区和产业园区,各类代办服务(如注册、记账、财税)机构同时代理多家公司而出现登记电话或邮箱相同是正常情形。
经查询企查查网站,除上述情形外,不存在其他公司客户与供应商年报登记电话或邮箱一致的情形。经前述公司书面确认,前述公司之间、前述公司的主要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亲属关系。
四、关于叶广松的任职情况问题的说明
媒体提及公司客户张家港乐丰与张家港银贝产生了交集,张家港银贝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为“叶广松”,而张家港乐丰的监事为“叶光松”。
根据张家港银贝和张家港保税区新堂中屿能源商贸有限公司出具的关联关系确认函,叶广松原名叶光松,其任职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任职公司 职务
张家港银贝贸易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
现任 表人
张家港保税区新堂中屿能源商贸有限公司
曾任/ 张家港保税区乐丰贸易有限公司 监事
即将卸任
叶广松曾任张家港保税区乐丰贸易有限公司监事,因长期在外地延误了监事卸任事宜,目前卸任手续已在办理中。
五、关于木多多公司的问题的说明
媒体提及公司的下游客户出现“多多”身影,江苏采木工业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旗下控股一家“江苏木多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经自查,江苏采木工业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系自主设立业务主体并开展相关业务,与公司无关联关系。行业内学习参考并模仿多多平台模式的企业众多,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
六、关于张家港地区客商较为集中及与公司交易的合理性问题的解释和说明
媒体提及公司部分客户均集中在张家港地区,并且注册地址临近,他们与公司发生交易的合理性问题。
1、市场供需及张家港库区、张家港石化交易大厦情况
(1)乙二醇和 PTA 等产品是聚酯类生产企业的主要原材料。华东地区是中国聚酯生产企业的主要集中地,约占中国聚酯类年产量的 75%。众多大型生产企业,如恒力、三房巷、盛虹、荣盛、古纤道、桐昆、恒逸、新凤鸣、联达、华西村、华宏等大型石化企业都集中在该地区,因此对于乙二醇、PTA 等原材料产品的需求量庞大且集中。2021 年中国乙二醇市场规模约为 1,518 亿元(不完全统计),其中国内生产约 2,069.5 万吨,国外进口约 840 万吨。中国乙二醇消费量约占世界产量的 50%。乙二醇的市场销售以渠道贸易商为主,贸易层级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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