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13 证券简称:国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4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修订)》等相关规定,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股份”)现将 2021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16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5,21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5.1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32,727,300.00 元,扣除发行费
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87,359,891.57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19 年 7 月 24
日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9 年 7 月 25 日对公司本次公
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G11622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487,359,891.57
减:以前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 147,117,701.54
减:2021 年 1-6 月度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 17,074,345.59
减:资金置换金额 16,051,252.31
减:补充流动资金 154,650,000.00
减:扣减手续费 1,418.53
加:收到利息收入 5,379,880.37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实际余额 157,845,053.97
(二)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07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2,990,858 股,每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74.7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466,066,635.5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15,959,147.71 元。
上述资金已于 2020 年 11 月 13 日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于 2020 年 11 月 13 日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
验,并出具了《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 ZG11905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2,415,959,147.71
减:2021 年 1-6 月度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 7,363,200.00
减:补充流动资金 1,042,371,458.41
减:扣减手续费 4,008.89
减:现金管理 873,000,000.00
加:收到利息收入 11,822,182.77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实际余额 505,042,663.18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制定了《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该制度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
(一)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IPO 保荐机构西部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或“IPO 保荐机构”)分别与杭州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宁波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北京银行双秀支行、华夏银
行北京中关村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
2019-001)。
2020 年 6 月,公司根据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工作开展的需
要,聘请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
担任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与西部证券终止了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西部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金公司承接。
因此,公司、中金公司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0-057)。
截至 2021 年6 月 30 日,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开户 初始收到募集资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用途
银行账号 金金额 活期存款
北京银行双秀 2000000201940 195,099,000.84 60,404,537.05 60,404,537.05 产业互联网研发中心项
支行 0029837424 目;补充流动资金
北京银行双秀 2000000201940 118,383,281.60 41,813,421.44 41,813,421.44 SaaS 系统研发项目;补充
支行 0029841900 流动资金
宁波银行北京 7701012200103 79,407,805.82 44,878,216.00 44,878,216.00 全国营销体系建设项目;
分行营业部 4511 补充流动资金
华夏银行北京 1027700000098 39,793,344.48 10,714,252.24 10,714,252.24 电子商务平台升级项目;
中关村支行 3118 补充流动资金
杭州银行股份 1101040160001
有限公司北京 075570 40,000,000.00 6,251.52 6,251.52 补充流动资金
分行营业部
华夏银行北京 1027700000098 14,676,458.83 28,375.72 28,375.72 补充流动资金
中关村支行 3094
合计 487,359,891.57 157,845,053.97 157,845,053.97
(二)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和保荐机构中金公司
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
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华夏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北三环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
容详见(公告编号:2020-075)。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情况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