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12 证券简称:索通发展 公告编号:2017-039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17年12月20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232.3万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通知,中登公司已于2017年12月20日完成对公司激励计划授予股份的审核与登记。至此,本公司董事会已经完成了激励计划涉及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2017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确定以2017年12月5日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399名激励对象授予246.2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在限制性股票认购过程中,37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公司本次
实际授予数量为232.3万股,授予人数为362人。
本次授予的具体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17年12月5日。
2、授予数量:232.3万股。
3、授予人数:362人。
4、授予价格:30.41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授予数量 占限制性股票授 占限制性股票
姓名 职务 (万股) 予总量的比例 登记后总股本
的比例
张新海 董事、总经理 14 6.03% 0.0576%
郝俊文 董事、副总经理、 10 4.30% 0.0411%
财务总监
刘瑞 董事、副总经理 8 3.44% 0.0329%
荆升阳 副总经理 8 3.44% 0.0329%
郎静 副总经理 8 3.44% 0.0329%
张中秋 副总经理 8 3.44% 0.0329%
袁钢 董事会秘书 3.5 1.51% 0.0144%
中层管理、核心技术骨干及其 172.8 74.39% 0.7110%
它人员(合计355人)
合计(362人) 232.3 100% 0.9559%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二)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
24个月,均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计。
(三)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时间及各期解除限售数量比例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
限制性股票数量比例
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起满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激励对象 50%
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内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起满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激励对象 50%
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四)解除限售的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17年-2018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
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17年公司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超过4.3亿元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18年公司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超过4.7亿元
注:本激励计划中所指净利润指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并剔除本次及其他激励计划激励成本影响的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对应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根据公司制定的《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及考核办法》,若激励对
象在上一年度绩效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则当年度可按照本计划的相关规定对该期内可解除限售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申请解除限售。若激励对象在上一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则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了公司截至2017年12月13日止
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并出具了《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17]第4-00049号)。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17年12月13日止,公司已收到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投资款合计人民币70,642,430.0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323,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68,319,430.00元。截至
2017年 12月 13日止,公司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人民币
243,027,900.00元,实收股本为人民币243,027,900.00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授予的232.3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17年12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审核和登记。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前,公司控股股东郎光辉持有公司股份112,946,236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46.923%。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增加为 243,027,900
股,郎光辉先生持有的股份数不变,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变动为46.475%。郎光
辉先生的近亲属郎静女士、郝俊文先生、郎小红先生、郎军红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300,000股,占公司变更后总股本的0.123%。郎光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113,246,236股,占公司变更后总股本的46.598%。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股
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180,504,900 2,323,000 182,827,900
无限售条件股份 60,200,000 0 60,200,000
总计 240,704,900 2,323,000 243,027,900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日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232.3万股限制性股票,按照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予日
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最终确认授予日向激励对象授予的权益工具公允价值总额为3,133.73万元,该等公允价值总额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财务成本在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每年按解除限售的比例摊销。
公司确定2017年12月5日为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按照对应解除限制的比例
可推算得出2017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授予的限制性 需摊销的总费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股票(万股) 用(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232.3 3,133.73 195.86 2,219.72 718.15
上述结果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考虑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业务、技术团队的积极性,从而提高公司经营效率,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