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3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力股
份”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丁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9,314,7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7.23%。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1 年 4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诺力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
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丁晟先生减持公司股
份 2,640,71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99%,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IPO 前取得:5,151,500 股
丁晟 19,314,700 7.23%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其他方式取得:14,163,200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原因
丁毅 72,567,657 27.16% 为丁晟之父
丁晟 19,314,700 7.23% 为丁毅之子
第一组
毛英 5,985,000 2.24% 为丁毅之妻
合计 97,867,357 36.63% —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股东 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完成 当前持股数 当前持
减持数量(股)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元/股) 减持总金额(元)
名称 情况 量(股) 股比例
丁晟 2,640,714 0.9883% 2021/5/7~ 集中竞价交易 12.765-14.6107 38,340,568.67 已完成 16,673,986 6.24%
2021/6/7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三、关于因误操作构成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
减持人于 2021 年 6 月 7 日在减持公司股票时,因误操作买入公司股票,其
买卖行为构成了短线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经核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丁晟先生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交易日期 交易方式 交易方向 交易均价 (元/股) 交易数量(股) 交易金额(元)
2021-5-7 集中竞价交易 卖出 12.7650 131,200 1,674,768.00
2021-6-7 集中竞价交易 卖出 14.6107 2,509,514 36,665,800.67
2021-6-7 集中竞价交易 买入 14.8300 4,500 66,735.00
丁晟先生于 2021 年 6 月 7 日在减持公司股票时,将“卖出”误操作“买入”,
买入数量 4,500 股,成交价格 13.83 元/股,成交金额 66,735.00 元。减持期间进
行买入交易的行为构成了短线交易。
(二)本次短线交易的处理情况
公司在获知上述短线交易行为后,高度重视,及时核查相关情况。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丁晟先生积极配合和纠正,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如下:
1、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上述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构成了短线 交易行为。经与减持人确认,本次短线交易是其在买卖其他股票时的误操作,不 存在利用短线交易或内幕信息交易谋求利益的情形,不存在主观违规的情形。
2、短线交易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减持期间,丁晟先生共计买入公司股票
4,500 股,最低成交价格 14.83 元/股。共计卖出公司股票 2,640,714 股,最高
成交价为 15.02 元/股。根据从严计算原则,丁晟先生本次短线交易产生的收益 计算方法为:(卖出最高价格-买入最低价格)*买入成交股数=(15.02-14.83) *4,500=855 元。上述所得收益 855 元作为本次短线交易的获利金额已全部上交
公司。
3、丁晟先生承诺,自其本人最后一笔买进公司股票之日后十二个月内(2021
年 6 月 8 日至 2022 年 6 月 7 日),不以任何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4、截至本公告日,丁晟先生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丁晟先生决定提前终止上述减持计划(原减持计划届满时间为:2021 年 10 月31 日)。
5、丁晟先生对因本次误操作构成短线交易而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表示今后将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在未来买卖本公司股票时,将严格遵守《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自最后一笔买入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卖出公司股票,自最后一笔卖出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买入公司股票。
6、公司将以此为戒,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相关工作人员学习《证券法》、《规范运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审慎操作,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