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10 证券简称:麒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0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涉及延期的募投项目名称:年产 400 万张智能床总部项目(二期)
研发中心及生产配套厂房项目(以下简称“智能床总部项目(二期)”)。
募投项目延期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
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智能床总部项目(二期)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的日期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延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上述事项已经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麒盛科技”或“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790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麒盛科技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758.32 万股,实际发行价格每股 44.6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67,846.57 万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8,228.33 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59,618.24 万元。上述
募集资金于 2019 年 10 月 23 日全部存入专用账户,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352 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全部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变更情况概述
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和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及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实际情况,公司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400 万张智能床总部项目(一期)”的剩余募集资金、“品牌
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投入“年产 400 万张智能床总部项目(二期)”(具体情况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1 月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麒盛
科技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并于 2022
年上半年分批将“年产 400 万张智能床总部项目(一期)”的部分募集资金
31,517.21 万元和“品牌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全部募集资金 38,918.46 万元
转入本公司在嘉兴银行秀洲支行开立的“年产 400 万张智能床总部项目(二期)
研发中心及生产配套厂房项目”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三、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募投项目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截至 2024 年 11 月 项目达到预计
变更后拟投入募集 截至期末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30 日累计投入募集 可使用状态日
资金总额(万元) 进度(%)
资金总额(万元) 期
1 年产 400 万张智能床 2023 年 5 月 31
66,308.69 65,655.26 99.01
总部项目(一期) 日[注 1]
2 品牌及营销网络建设
1,369.44 1,369.44 不适用 100.00
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25,613.50 25,631.87 不适用 100.07
4 年产 400 万张智能床 2024年12月31
70,435.67 48,049.80 68.22
总部项目(二期) 日
合计 163,727.30[注 2] 140,706.37 - -
[注 1]“年产 400 万张智能床总部项目(一期)”主体工程已于 2020 年 7 月 31 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于 2020 年 9 月份正式投产,该项目已于 2021 年 12 月具备年产 200 万张的产出能力,后续根据订单
步释放产能。
[注 2] 变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差异系公司变更募投项目之前收到的利息收入。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概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概况
根据智能床总部项目(二期)当前实际建设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
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经审慎研究,拟将智能床
总部项目(二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 项目延期后达到预定可使用
项目名称
状态的时间 状态的时间
智能床总部项目(二期)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智能床总部项目(二期)总体建筑风格及设计元素偏向现代科技感,涉
及工程结构相对复杂,建造工艺较为繁复,建造周期较长;同时智能床总部项目
(二期)内部设置了多元化的数字睡眠展厅,针对不同办公区域进行了智能化系
统升级,精细化的布局耗费工时较长;叠加智能床总部项目(二期)周边城市配
套道路尚未全面同步,本项目主要出入口均需使用周边配套设施及道路,整体投
产、投入须与周边同步。经充分考虑当前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及募集资金实际使用
情况,在保证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以
及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的情况下,拟将智能床总部项目(二
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客观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化,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项目延期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公司后续将进一步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促使募投项目尽快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六、履行的相关决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二)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未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实施方式和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附件
1、广发证券关于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九、备查文件
1、麒盛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麒盛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