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08 证券简称:天创时尚 公告编号:临2017-064
广州天创时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鉴于公司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完毕,除特
别说明,本公告所涉价格与数量,均为调整后数据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17年8月18日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35万股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6.37元/股
广州天创时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7年8
月1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35万股,确
定授予日为2017年8月18日。本次授予后,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全部授予完毕。现对有关事
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限制性股票计划简述
《广州天创时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已经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票种类: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
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3、激励对象:经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考核并经公司监事会审核,具
备本计划激励对象资格的首次授予人员共计13人,具体分配如下表:
调整前获授的 调整后获授的 占授予限制性
占目前总股
姓名 职务 限制性股票数 限制性股票数 股票总数的比
本的比例
量(万股) 量(万股) 例
王海涛 副总经理 28.00 39.20 10.00% 0.10%
石正久 副总经理 19.00 26.60 6.78% 0.07%
王向阳 董事、财务总监 21.00 29.40 7.50% 0.07%
杨璐 董事会秘书 22.00 30.80 7.86% 0.08%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165.00 231.00 58.93% 0.59%
人员(9人)
首次授予合计(13人) 255 357.00 91.07% 0.91%
预留 25.00 35.00 8.93% 0.09%
合计(13人) 280.00 392.00 100.00% 1.00%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对象5人合计35万股,具体分配如下表:
获授的预留限 获授的预留限 获授的预留 获授的公司
获授的预留限 制性股票占预 制性股票占授 限制性股票 限制性股票
姓名 职务 制性股票数量 留部分限制性 予限制性股票 占总股本的 占总股本的
(万股) 股票总数的比 总数的比例 比例 比例
例
李铮 KK事业部总经理 2.8 8.00% 0.71% 0.01% 0.06%
王海涛 副总经理 8.4 24.00% 2.14% 0.02% 0.12%
石正久 副总经理 8.4 24.00% 2.14% 0.02% 0.09%
朱辉 设计总监 8.4 24.00% 2.14% 0.02% 0.09%
王向阳 董事、财务总监 7 20.00% 1.79% 0.02% 0.09%
总计 35 100.00% 8.93% 0.09% 0.45%
注1: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注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
本总额的10%。
4、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行权安排或解锁安排情况
本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授予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35%
次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35%
次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30%
次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
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预留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50%
留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预留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50%
留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首次授予价格:7.36元/股。
预留部分授予价格:6.37元/股。
6、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激励对象解除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除满足与授予条件一致的相关要
求外,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17-2019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
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6年公司净利润为基数,201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2%;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6年公司净利润为基数,201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8%;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6年公司净利润为基数,2019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6年公司净利润为基数,201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8%;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6年公司净利润为基数,2019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
上述“净利润”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核
算依据。
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① 激励对象当年度有效工作时间不低于公司规定的80%,个人当年度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按下述条款②执行;若低于公司规定的80%,则当年度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