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07 证券简称:京华激光 公告编号:2024-009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京华激光”)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本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
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103 人
上年度末(2023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701 人
上年度末(2023 年 12 月 31 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人数:282 人
最近一年(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8,764 万元
最近一年(2023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97,289 万元
最近一年(2023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54,159 万元
上年度(2022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9 家
上年度(2022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2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13,684 万元
上年度(2022 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0,000 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6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2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6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6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成为注册 开始从事 开始在本所 开始为本公 近三年签署及复
姓名 会计师时 上市公司 执业时间 司提供审计 核过上市公司审
间 审计时间 服务时间 计报告家数
杨建平 项目合伙 1998 年 1996 年 2000 年 9 月 2023 年 7 家
人
周燕波 签字注册 2020 年 2015 年 2020 年 4 月 2023 年 5 家
会计师
质量控制
吴广 2009 年 2011 年 2009 年 12 月 2023 年 13 家
复核人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项目合伙人杨建平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管措施。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杨建平 2024 年 1 月 2 行政监管措施 浙江证监局 对其买卖本部门审计客户股票的
日 问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收费 66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51 万元,内控审计收费 15 万元。
上期审计收费 66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51 万元,内控审计收费 15 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在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有执行审计业务的人员,在公司审计期间未获取除审计业务约定书约定以外的任何现金及其他任何形式经济利益,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成员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审计组成人员具有承办本次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同时也能保持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根据其 2023 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及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提议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