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07 证券简称:京华激光 公告编号:2022-022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已于 2022 年 8 月 15 日以电话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
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孙建成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情况: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含授权期新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含 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 2.5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并在授信额度内根据授信银行的要求提供相应担保。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以公司与银行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授信形式及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会议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对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等事项予以批准,并授权总经理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决定相关事宜并签署办理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有关业务的相关具体文件。
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有效期至同类型议案经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
表决情况: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