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07 证券简称:京华激光 公告编号:2021-012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京华激光”)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 1992 年,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
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69 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665 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9 人
最近一年(2019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68,665 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52,004 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19,263 万元
上年度(2019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8 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5)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7,581 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 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2
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近三年 3 名从业人员因执业
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3 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 次,未受到过刑事处
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章祥
执业资质: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从业经历:自 2009 年 3 月开始从事审计行业,具备 12 年审计经验,主
要从事资本市场相关服务,负责过的主要项目包括:盛洋科技(603703)、康隆达(603665)、诚邦股份(603316)、旭升股份(603305)、中大力德(002896)、继峰股份(603997)、集智股份(300553)、横河模具(300539)等。
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12 年
是否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是
(2)、质量控制复核人:束哲民
执业资质: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从业经历:自 1997 年 2 月开始从事审计行业,具备 24 年审计经验,主要从
事资本市场相关服务,曾负责审计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业务,主要项目包括:栖霞建设(600533)、凤凰股份(600716)、金通灵(600091)、紫天科技(原南通锻压)(300280)、江苏阳光(600220)、四环生物(000518)、凌云股份(B 股)(900957)、顺发恒业(000631)、京华激光(603607)、迦南科技(300412)等。
兼职情况:1.上市公司江苏云意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已申报 IPO 公司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24 年
是否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章祥、质量控制复核人束哲民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章祥、质量控制复核人束哲民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0 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 4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15 万
元,审计收费以工作量及业务复杂程度为计算基础,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同比无变化。
2021 年度,公司的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进行计算,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在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有执行审计业务的人员,在公司审计期间未获取除审计业务约定书约定以外的任何现金及其他任何形式经济利益,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成员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审计组成人员具有承办本次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
相关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同时也能保持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根据其 2020 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及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提议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并对公司进行了多年审计,在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及时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同意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