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3607 证券简称:京华激光 公告编号:2021-002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1 月 13 日、1 月 14 日、1 月 15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
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本公司在此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目前无光刻机、光刻胶相关业务收入,亦不涉及市场热点芯片相关的光刻机、光刻胶概念。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1 月 13 日、1 月 14 日、1 月 15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
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征询核实: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本公司在此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目前无光刻机、光刻胶相关业务收入,亦不涉及市场热点芯片相关的光刻机、光刻胶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公司董事陈金通先生、熊建华先生根据 2020 年 10 月 29 日披露的《浙江京
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实施减持计划。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陈金通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200,0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1120%;熊建华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 1,0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06%。未发现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于 2021 年 1 月 13 日、1 月 14 日、1 月 15 日连续 3 个
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股东存在减持计划尚未完成风险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9 日披露了《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公司副总经理冯一红女士、副总经理蒋建根先生、董事陈金通先生、董事熊建华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谢高翔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其各自所持公司
股份总数的 25%,合计将减持不超过 2,807,034 股的本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57%。目前上述股东减持计划尚未完成。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特此公告。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