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22-019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电缆”或“公司”或“本公司”)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19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61,739,129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1.50 元,共计募集资金 71,00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1,540.57 万元(不含税金额)后的募集资金为 69,459.43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于 2017 年 12 月 8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
审计及验资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 342.15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69,117.2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510 号)。
2. 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43 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本次发行保荐人及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8,00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 80,000.00 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 1,200.00 万元(含税,不含税金额为 1,132.08 万元,已坐扣的对应可抵扣进项税额 67.92 万
元已由本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9 日由自有资金账户划转入可转换债券
发行募集资金账户)后的募集资金为 78,867.92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账户。另减除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48.73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78,619.2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0〕416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69,117.29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 项目投入 B1 70,513.34
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1,801.46
项目投入 C1 405.87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0.46
[注]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 项目投入 D1=B1+C1 70,919.21
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801.92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0.00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0.00
差异 G=E-F 0.00
[注]公司将结余的募集资金0.46万元人民币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银行账户已注
销
2. 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78,619.20
截至期初累计发 项目投入 B1 23,299.00
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231.11
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 C1 45,552.74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723.25
截至期末累计发 项目投入 D1=B1+C1 68,851.74
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954.36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10,721.81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10,721.81
差异 G=E-F 0.0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上证发〔2022〕1 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并连同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1 日分别与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小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于 2020 年 10 月 9 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宁波北仑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
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
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1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
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可转换公司债
有限公司宁波经济
3901190029200026348 107,218,138.58 券募集资金专
技 术 开 发 区 支 行
户
[注]
合 计 107,218,138.58
[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是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分行的下属支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2. 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
件 2。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本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
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
使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的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
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无未到期的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
理财产品。2021 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产品收 到期年化
序号 受托方 产品名称 购买金额 起息日 到期日
益类型 收益率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保本浮
挂钩型结构
1 司 宁 波 动收益 6,000.00 2021.3.15 2021.6.15 3.54%
性存款
市 科 技 型
支 行 营
业部
中 国 农 “汇利丰”
业 银 行 2021 年第 保本浮
2 股 份 有 4379期对公 动收益 6,000.00 2021.3.16 2021.6.15 3.40%
限 公 司 定制人民币 型
宁 波 小 结构性存款
港支行
华 宝 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