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606 公司简称:东方电缆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二零二二年三月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夏崇耀、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柯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夏小瑜声
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021 年度,公司 (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78,604,332.48 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按 10%提取法定公积金 117,860,433.25元,公司 (母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060,743,899.23 元,累计可供股东分
配的利润为 2,459,469,595.60 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
1,306,803,336.89 元。
考虑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项目建设对资金的需求,同时根据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9-2021 年)》及《公司章程》相关的规定,对中小投资者实施稳定的现金分红回报,使全体股东在共同分享公司成长经营成果的同时, 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为此,经公司控股股东提议,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拟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687,715,368 股为基数,将公司(母公司)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可供分配的利润 2,459,469,595.60 元,公司拟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687,715,368 股为基数,将公司(母公司)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可供分配的利润
2,459,469,595.60 元,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5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40,700,378.80 元。
本次利润分配后,留存未分配利润 2,218,769,216.80 元。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报告中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了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本报告中对公司未来的经营展望,系管理层根据公司当前的经营判断和当前的宏观经济政策,市场状况作出的预判和计划,并不构成公司作出的业绩承诺。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53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70
第六节 重要事项...... 76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87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94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95
第十节 财务报告...... 97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
的会计报表
备查文件目录 有董事长签名的年度报告文本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披露过的公司所有文件正本及
公告的原稿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东方集团、控股股东 指 宁波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
东方电缆、本公司、公司 指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 指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东方海工 指 宁波海缆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江西东方 指 江西东方电缆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阳江东方、广东东方 指 阳江市东方海缆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现已更名为
广东东方海缆有限公司)
华夏投资 指 宁波华夏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公司股东)
天健、会计师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西部证券 指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指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可转债 指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信用评级报告 指 中证鹏元出具的《2020 年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
公司债券 2021 年跟踪评级报告》
公司章程 指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报告期 指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东方电缆
公司的外文名称 NINGBO ORIENT WIRES & CABLES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NBO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夏崇耀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乐君杰 江雪微
联系地址 宁波市北仑区江南东路 968 号 宁波市北仑区江南东路 968 号
电话 0574-86188666 0574-86188666
传真 0574-86188666 0574-86188666
电子信箱 orient@orientcable.com orient@orientcable.com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宁波市北仑区江南东路968号
公司办公地址 宁波市北仑区江南东路968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315801
公司网址 http://www.orientcable.com
电子信箱 orient@orientcable.com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
证券报》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www.sse.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证券部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东方电缆 603606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 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内)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 号 6 楼
签字会计师姓名 李正卫、俞金波
名称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319 号 8 幢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10000 室
的保荐机构 签字的保荐代表 张亮、田海良
人姓名
持续督导的期间 2017 年 12 月-2021 年 12 月 31 日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比上年
主要会计数据 2021年 2020年 同期增减 2019年
(%)
营业收入 7,932,209,015.44 5,052,336,113.63 57.00 3,690,430,874.26
归属于上市公司 1,188,825,151.11 887,347,934.90 33.98 452,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