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20-023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3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的原因:公司所处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且公司正处于产业升级关键时期,“海陆并进”的发展战略正进一步加快推进;同时为保持行业的领先地位,公司必须加大研发力度,保持持续创新能力。为此,在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业绩与战略需要,以及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公司提出本次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公司 (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48,561,053.94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44,856,105.39元,公司 (母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03,704,948.55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42,471,908.41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472,585,445.8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拟将公司(母公司)截至2019 年 12 月31 日可供分配的利润
842,471,908.41元,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5,033,587.73元,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8.81%,本次利润分配后,留存未分配利润757,438,320.68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18.81%。本次利润分配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1、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现拥有陆缆系统、海缆系统、海洋工程三大产品领域。拥有500kV及以下交流海缆、陆缆,±535kV及以下直流海缆、陆缆的系统研发生产能力,并涉及海底光电复合缆、海底光缆、智能电网用光复电缆、核电缆、轨道交通用电缆、防火电缆、通信电缆、控制电缆、
综合布线、架空导线等一系列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安装敷设及运维服务能力,同时提供海洋工程用线缆的客户定制化服务(如:海洋脐带缆等)。产品广泛应用于电力、建筑、通信、石化、轨道交通、风力发电、核能、海洋油气勘采、海洋军事等领域。公司所处电线电缆行业系资金密集型行业,正处于转型升级期。
2、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海缆系统采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安装服务”的模式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产品,同时已涉及海洋工程领域,提供EPC总包服务及系统解决方案;公司陆缆系统采用“研发、生产、销售”,通过直销招投标和经销商的双渠道销售模式,为客户提供标准化及差异化的产品。公司目前正处于产业升级关键时期,“海陆并进”的发展战略正进一步加快推进,海缆系统及海洋工程产业在公司营收占比逐年提升。同时为保持行业的领先地位,公司必须加大研发力度,保持持续创新能力。
3、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9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2.0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63.74%。为有效推动公司战略目标和生产经营计划的顺利实现,保障公司长久持续发展,增强公司给予投资者长期、持续回报的能力,公司自身发展对资金需求较大。
4、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为了保障公司现有业务、特别是核心产品海缆订单的正常生产、交付,以及新生产基地“高端海洋能源装备系统应用示范项目”顺利建设,在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业绩与战略需要,以及重大资
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提出上述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留存未分配利润的主要用途
公司对截至2019年底的留存未分配利润将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今后的年度工作计划,用于采购原材料等主营业务流动资金需求、海缆等核心技术的研发投入、重大项目支出、预防重大风险等方面,节约公司的财务成本,提升公司整体效益,并为广大股东带来长期回报。公司将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止发生资金风险。公司将继续秉承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回报的经营理念,以更积极的利润分配方案回馈广大投资者。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3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5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本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资金需求、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要求,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认为公司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合理的,符合公司长远利益,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状况、未来资金需求与持续回报股东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与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0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