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05 证券简称:珀莱雅 公告编号:2020-014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59 元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母公
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778,293,340.18 元。经董事会决议,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90 元(含税)。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01,269,560 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
利 118,749,040.4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30.2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股份等事项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此次利润分配方案,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制订利润分配方案时进行了充分的论证,既保证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事项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在审议该利润分配方案时,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同意该次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利润分配方案客观反映公司 2019 年度实际经营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利润分配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