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02 证券简称:纵横通信 公告编号:2018-053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上海晨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晨灿”)持
有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4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上市
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上海晨灿拟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6,7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
减持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两种方式进行。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
2,2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
的6个月内,并遵守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以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4,4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期限为自公告
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并遵守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
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上海晨灿投资中5%以上非第一 IPO 前取得:
8,400,000 7.5%
心(有限合伙) 大股东 8,400,000股
注:上述持股数量包括公司IPO前取得的股份6,000,000股及发行上市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2,400,000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上海晨灿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上海晨灿拟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6,7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
减持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两种方式进行。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
2,2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
的6个月内,并遵守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以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4,4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期限为自公告
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并遵守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
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并
且不低于10.74元(本次减持计划价格下限系公司根据上海晨灿作出的“在锁定
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承诺,结合公司
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股
本溢价)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计算得出)。
竞价交 减持合
股东名 计划减持 计划减 拟减持股份来 拟减持原
减持方式 易减持 理价格
称 数量(股)持比例 源 因
期间 区间
上海晨不超过:不 超 竞价交2018/9/ 按市场公司IPO前取上海晨灿
易减持,
灿投资6,720,00 过:6% 不超过:4 ~价格 得的股份及发经营计划
中 心0股 2,240,0 2019/3/ 行上市后以资需要
00股
(有限 大宗交1 本公积金转增
合伙) 易减持, 股本方式取得
不超过
4,480,0 的股份
00股
注:1、上表“计划减持比例”指计划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2、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
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否
(二)股东上海晨灿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否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其在拟减持股份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在减持期间内,上海晨灿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同时,因上海晨灿部分股份已质押(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7-014、2018-050)),其将根据质押解除情况实施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系上海晨灿根据自身经营计划需要自主决定。上海晨灿并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