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3-034
债券代码:113657 债券简称:再 22 转债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2 年 11 月 1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2022 年 11 月11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的<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2 年 11 月 12 日至 2022 年 11 月 21 日,公司在公司云之家 ERP
管理系统、企业公告栏对激励计划对象的姓名、职务、股票期权数量予以公示。
2022 年 11 月 23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议案》,披
露了《再升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临 2022-096),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22 年 11 月 30 日,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再升科技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 2022-099)。
4、2023 年 1 月 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股票期权注销原因和数量
根据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原审议确定的激励对象中有 15 人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1 人因工作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授予的全部股票期权。董事会决定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合计 811,911 份。
本次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合计 811,911 份。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 2022 年年度董事会授权按照相关规则办理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相关手续。
三、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
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
履行工作职责,尽心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审核后认为: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
五、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注销部分期权。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再升科技本次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尚需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相应的注销登记等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监事会对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审核意见;
5、《国浩律师(重庆)事务所关于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之法律意见书》。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