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603601 沪市 再升科技


首页 公告 603601:再升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的公告

603601:再升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22

603601:再升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0-105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股票的金额及回购股票的用途:拟回购股票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
      币1,5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回购股票将用重庆再升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或股权激励计划,如未能在股票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
      回购股票,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票将予以注销。

     回购价格:不超过22.00元/股,即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
      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回购期限:本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
      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在回购期限
      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1、公司董事刘秀琴女士、董事陶伟先生、副总经理秦大江先生、副总
      经理周凌娅女士、副总经理于阳明先生、董事、总经理LIEW XIAO TONG
      (刘晓彤)先生在股份回购期间有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计划通过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减持,减持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的25%,分别占公司
      股本的0.0071%、0.0024%、0.0047%、0.0047%、0.0040%、0.0063%,具
      体减持计划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茂先生在股份回购期间有减持公司股
      份计划,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减持比例不超过其持

      有公司股份1%,占公司股本的0.38%,具体减持计划将按照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广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未来3个月、6
      个月有减持公司股份计划,是否实施减持计划尚不确定,敬请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
      法实施的风险;

      2、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
      的风险;

      3、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
      可能存在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
      司未能顺利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股权分布情况及发展战略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预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0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就股份回购事宜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

  经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与财务状况、股权分布情况及发展战略等,公司拟实施股份回购,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A股普通股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回购期限:本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述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拟回购股份用途: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如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未能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将启动另行处置的程序。

  2、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15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
22.00元/股(含)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681,818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948%;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22.00元/股(含)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909,09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264%。具体如下:

  拟回购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的    拟回购资金总额        回购实施期限

                    比例(%)

681,818 股至    0.0948 至      不低于 1,500 万元,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
909,090 股      0.1264          不超过 2,000 万元    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本次回购股份的金额、数量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六)本次回购的价格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2.00元/股,即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假设本次实际回购股份数量达到本方案项下的最高限额且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并全部予以锁定,则预计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类别

                      股份数(股)  股份比例(%) 股份数(股)  股份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909,090        0.13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718,971,760    100          718,062,670    99.87

合计                  718,971,760    100          718,971,760    100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未能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则本次回购股份予以注销。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重大发展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272,067.2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76,225.45万元,货币资金为39,113.71万元。假设按本次最高回购资金上限2000万元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2020年6月30日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货币资金的比例分别为0.74%、1.13%、5.11%。

  根据上述测算结果,并结合公司稳健经营、风险管控等因素,公司认为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向市场传递了公司管理层看好公司内在价值的信号,有利于维护公司股价和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并进一步提升公司价值,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十)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1、公司董事刘秀琴女士、董事陶伟先生、副总经理秦大江先生、副总经理周凌娅女士、副总经理于阳明先生于2020年6月11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份 68,200股、22,700股、45,500股、45,500股、38,700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茂先生于2020年8月28日至2020年9月2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672,657股,公司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再升科技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临2020-025)、《再升科技再升科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75)、《再升科技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79)、《再升科技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100)。

  2、因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已进入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时间为2020年6月5日至2021年6月3日,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再升科技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72),公司董事、总经理LIEW XIAO TONG先生,公司董事刘秀琴女士、陶伟先生、易伟先生,高级管理人员秦大江先生、周凌娅女士、于阳明先生、杨金明先生、谢佳女士,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数量分别为180,180股、195,419股、102,489股、110,419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