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99 股票简称:广信股份 编号:2023-008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发发行股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707 号文核准,本公司于 2015 年 5 月向
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7,060,000 股,每股发行价为 16.11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58,136,600.00 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57,421,900.00 元
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700,714,700.00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5 年 5 月 8 日到
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5]2435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73,416.19 万元(包含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理财产品收益和活期存款利息收入减去支付的手续费,累计利息净收入
3,344.72 万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无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所有募集资金
专户均已销户。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29 号文)的核准,本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安徽高新毅达皖江产业发展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8,199,135股,每股发行价为16.27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34,999,926.45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6,099,0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1,398,900,926.45 元,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7]5546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022 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50,392.28 万元。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46,597.42 万元,累计利息净收入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理财产品收益和活期存款利息收入减去支付的手续费)为 13,869.54
万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 7,162.20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本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2015 年 6 月 1 日,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广德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德县支行和徽商银行宣城广德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监管,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其履行符合相关规定。
2016 年 5 月 12 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东至广信农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
至广信)与保荐机构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徽商银行宣城广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共同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监管,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及其履行符合相关规定。
因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东至广信与国元证券及徽商银行宣城广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共同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监管。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银行账户/产品代码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备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 187233149349 457,000,000.00 — 2019 年
德支行 已销户
徽商银行宣城广德支行 2610301021000149067 134,630,300.00 — 2016 年
已销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12076001040209998 109,084,400.00 — 2016 年
司广德县支行 已销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698286669 — — 2022年
司合肥分行 已销户
合计 700,714,700.00 —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2018 年 1 月 22 日,公司与国元证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广德支行、中国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东至广信与国元证券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德县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德支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签署的相关协议及其履行符合相关规定,共同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监管。
2019 年 7 月 29 日,公司与国元证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广德支行签订了
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将“广信股份 1,200 吨/年噁唑菌酮项目”的剩余全部募集资金(包含利息、理财及收益等),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账号:608362280)转至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广德支行(账号:520616302661000082)进行专户存储。
2019 年 12 月 30 日 ,公司与国元证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署《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广信股份 1,200 吨/年噁唑菌酮项目”的剩余全部募集资金(包含利息、理财及收益等),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广德支行专户(账号:
520616302661000082 ) 转 至 浙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合 肥 分 行 专 户 ( 账 号 :
3610000010120100133573)进行专户存储。
2019 年 12 月 30 日,公司与国元证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德县支行签署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广信股份 3,000 吨/年吡唑醚菌酯项目”的剩余全部募集资金(包含利息、理财及收益等),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广德支行专户(账号:2610301021000274661)转至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德县支行专户(账号:12076001040031160)进行专户存储。
2022 年 5 月 30 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至广信与国元证券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广德市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共同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监管,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及其履行符合相关规定。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银行账户/产品代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1 备注
码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608362280 314,710,000.00 — 2019 年
司合肥分行 已注销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 5206163026610000 — — 2020 年
城分行广德县支行 82 已注销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 3610000010120100 — 506,491.32 *2
肥分行 133573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608850560 56,845,326.45 402.63 *3
司合肥分行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 2610301021000274 412,549,000.00 — 2020 年
城广德支行 661 已注销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1207600104003116 — — 2022 年
司广德县支行 0 已注销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 182746567450 142,224,600.00 — 2020 年
德支行 已注销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1207600104002501 153,052,000.00 — 2019 年
司广德县支行 4 已注销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608797996 319,52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