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99 证券简称:广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3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二级市场回购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317.3277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6467.9135 万股的 0.68%。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注册地为安徽省宣城
市广德县新杭镇彭村村。公司是国内较大的以光气为原料的农药及精细化工中间体生产企业,目前公司是国内多菌灵产品、甲基硫菌灵产品、敌草隆产品的主要生产企业之一,生产能力位居全国前列。
(二)近三年主要业绩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19 年 2018 年 本期比上年同 2017 年
期增减 (%)
营业收入 3,110,364,091.99 2,846,965,166.64 9.25 2,346,149,424.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505,652,658.28 469,061,803.61 7.80 337,226,918.86
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382,070,303.52 396,924,831.33 -3.74 331,364,738.47
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695,053,444.24 300,196,069.18 131.53 950,503,282.47
量净额
本期末比上年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同期末增减 2017 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5,085,392,261.61 4,638,633,947.52 9.63 4,128,344,137.71
净资产
总资产 6,598,688,562.55 5,899,825,980.52 11.85 5,492,269,827.31
主要财务指标 2019 年 2018 年 本期比上年同 2017 年
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09 1.01 7.92 1.0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09 1.01 7.92 1.0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0.82 1.05 -21.90 1.05
基本每股 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43 10.73 减少 0.3 个百 10.73
(%) 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减少 1.2 个百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88 9.08 分点 9.08
(%)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管人员构成情况
1、董事会构成
公司本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构成,分别是:非独立董事黄金祥、葛坤兴、陈永贵、过学
军、何王珍、龚荣霞,独立董事王博、杨光亮、姚王信。
2、监事会构成
公司本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构成,分别是:监事会主席徐小兵、监事杨卫平、胡明宏。
3、高级管理人员构成
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 5 人,分别是:黄金祥、过学军、何王珍、寿王鸽、袁晓明。
二、本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经营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其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317.3277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
股本总额 46467.9135 万股的 0.68%。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任职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以上激励对象中,董事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和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其分、子公司具有聘用或劳动关系。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以下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姓名 职务 获授限制性股票 占授予总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
数量(万股) 量的比例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何王珍 董事、财务总监 15.00 4.73% 0.03%
寿王鸽 副总经理 15.00 4.73% 0.03%
龚荣霞 董事 15.00 4.73% 0.03%
袁晓明 副总经理 15.00 4.73% 0.03%
核心骨干员工(93 人) 257.3277 81.09% 0.55%
合计(97 人) 317.3277 100% 0.68%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告之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2、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
配偶、父母、子女。
3、上述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六、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10.00 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
10.00 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回购的 A 股普通股。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1、确定方法
2020 年 8 月 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0-034),本次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3,173,277 股,回购均价为 16.04 元/股。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回购均价的 62.34%,即 10.00 元/股。
2、定价方式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定价依据参考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定价方式以促进公司发展、维护股东利益、稳定核心团队为根本目的,本着“重点激励、有效激励”的原则予以确定。
农药行业具有较强的季节性,本公司主要经营农药原药,客户主要是下游制剂企业,原药市场旺季早于制剂市场,因此公司销售旺季一般是上半年。2020 年上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和子公司复工延迟,整体业绩受到影响。当前新冠疫情继续在全球蔓延,未来国外业务面临不确定性。为克服不利因素,推动公司整体经营持续平稳发展,全力做好产品生产和销售,积极应对市场竞争,建立有效的长期激励制度势在必行。本期激励计划以回购均价的 62.34%作为授予价格,可以充分调动激励对象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激励对象利益结合在一起,对公司发展产生正向作用并有利于推动激励目标的实现。从激励性角度而言,以回购均价作为定价基数具有合理性和科学性。基于以上
目的并综合激励对象取得相应的限制性股票所需承担的出资金额、纳税义务等实际成本,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公司决定将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确定为 10.00 元/股。
七、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各批次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
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票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