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98 证券简称:引力传媒 公告编号:2024-006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
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内控审计及其他相关咨
询业务。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 人,注册会计师 16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60 人。
信永中和 2022 年度业务收入为 39.35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9.34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为 8.89 亿元。2022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66 家,收费
总额 4.62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 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
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
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
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3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师玉春先生,2004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5 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路清先生,199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10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狄贵梅女士,2017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2 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师玉春、签字注册会计师狄贵梅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
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质量复核合伙人路清于 2021 年 7 月被财政部出具警告行政处罚,已经整改完毕,
不影响目前执业。
序 处理处罚 处理处
姓名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号 日期 罚类型
1 路清 2021.7.8 警告行 财政部 在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业质量
政处罚 检查中,发现注册会计师执行收入审计程序时,
对部分项目毛利率异常情况未保持应有的职业怀
疑,未对结算单上有效用户点击数的真实性予以
核实,执行的收入审计程序不到位,未获取充
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 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2023 年度审计费用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
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等确定。2023 年度公司
审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 120.00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 90.0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
用 30.00 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信永中和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信永中和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 经验和资质,已购买职业保险,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 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 守,相关审计意见独立、客观、公正。综上所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能 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需求,建议并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同意将续聘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在 担任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具备相应的执
业资质和胜任能力。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拟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