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98 证券简称:引力传媒 公告编号:2021-023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权益授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首次权益授予日:2021年2月1日
股票期权首次权益授予数量:6,800,000份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行权价格:8.72元/份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计划”、《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已成就,根
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权益授予情况
(一) 本次权益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引力传媒
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卢闯先
生就公司 2021 年 1 月 19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向公司
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 公司在公司内部网站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时间自 2021 年 01 月 04 日至
2021 年 01 月 13 日止,共计 10 天。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提出异议。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 2021 年 01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公司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
行股票交易的情形,未存在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披露了公司
《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 2021 年 02 月 0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 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1.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 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
分配的情形;
4)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 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 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 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
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层面和激励对象层面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况,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三)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权益授予的具体情况
1. 授予日:2021 年 2 月 1 日。
2. 授予数量:6,800,000 份。
3. 授予人数:76 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骨干人员。
4. 行权价格:8.72 元/份。
5.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6. 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行权期安排:
1)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36 个月。
2) 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授权完成登记日起计。授权日与首次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 12 个月。
3)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自等待期满后方可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行权:
a) 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
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b) 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c) 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d) 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期间 行权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12 个月后的
第一个行权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50%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24 个月后的
第二个行权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50%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 行权期内,激励对象已获授的股票期权除满足授予条件外,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才能行权:
a) 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1 年至 2022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
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业绩考核目标和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公司业绩达成目标 A 档 公司业绩达成目标 B 档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一个行 1、以 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 年 1、以 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 年营
权期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50%,即不低 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20%,即不低于 66 亿
于 75 亿元; 元;
2、2021 年净利润不低于 2 亿元; 2、2021 年净利润不低于 1.8 亿元;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二个行 1、以 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 1、以 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
权期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0%,即不低 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60%,即不低于 78 亿
于 90 亿元; 元;
2、2022 年净利润不低于 2.5 亿元 2、2022 年净利润不低于 2 亿元
注:①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②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商誉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③ 上述考核营业收入目标值为四舍五入结果。
①若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均未达到上述业绩目标 B,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②若公司营业收入或净利润达到上述业绩目标 B,但均未达到上述业绩目标 A,则以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中业绩完成比例较高者确定公司层面的行权系数,即公司层面行权
系数为公司考核当年实际营业收入/考核当年营业收入目标 A、公司考核当年实际净利润/考核当年净利润目标 A 之孰高值。
③若公司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之一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 A,则公司层面的行权系数为 100%。
行权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各行权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公司注销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当期可行权份额。
b)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组织实施。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考核等级 合格 不合格
个人行权系数 100% 0%
个人当年可行权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公司行权系数×个人行权系数。
在公司业绩和所属经营业务单元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比例行权其获授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不得行权。激励对象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7.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分配情况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 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
权数量(万份) 股票期权数量的比例 日股本总额比例
李浩 董事、副总裁 40.00 4.94% 0.15%
潘欣欣 董事、助理总裁 40.00 4.94% 0.15%
王晓颖 董事、财务总监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