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98 证券简称:引力传媒 公告编号:2021-008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股票期权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810.00 万份,约占本激励
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27,062.30 万股的 2.99%。其中首次授予
680.00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27,062.30 万股
的2.51%,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83.95%;预留授予130.00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27,062.30 万股的 0.48%,
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 16.05%。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引力传媒”、“公司”或“本公司”)
上市日期:2015 年 5 月 27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外亮甲店 1 号中水园乙 3 号楼 105 室
注册资本:27,062.3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罗衍记
经营范围:制作发行动画片、专题片、电视综艺(不得制作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专栏等广播电视节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市场调查;经济贸易咨询;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策划、设计;公共关系服务;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信息产品的技术开发与应用;电子计算机硬件、软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最终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内容为准)
(二)治理结构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
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2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有 4 人。
(三)最近三年业绩情况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营业收入 2,999,796,247.39 3,147,127,036.11 2,582,174,536.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10,987,259.99 56,628,475.46 66,736,337.5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237,570,823.14 41,365,213.22 73,438,156.47
性损益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78 0.21 0.2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0.88 0.15 0.28
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6.00 9.44 10.64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51.80 6.89 11.71
产收益率(%)
项目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48,777,717.01 566,576,481.77 662,909,987.08
总资产 1,617,181,376.62 1,761,739,065.72 2,039,187,459.32
二、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
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股权激励方式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股票期权。
(二)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810.00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27,062.30万股的2.99%。其中首次授予680.0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27,062.30 万股的 2.51%,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 83.95%;预留授予 130.00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27,062.30 万股的 0.48%,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 16.05%。本激励计划下授予的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满足生效条件和生效安排的情况下,在可行权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 1 股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的权利。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骨干人员。以上激励对象中,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或公司董事会聘任。
(二)激励对象的人数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78 人,激励对象占公司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全部职工人数 540 人的比例为 14.44%。
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三)激励对象的名单及拟授出权益分配情况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 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
权数量(万份) 股票期权数量的比例 日股本总额比例
李浩 董事、副总裁 40.00 4.94% 0.15%
潘欣欣 董事、助理总裁 40.00 4.94% 0.15%
王晓颖 董事、财务总监 20.00 2.47% 0.07%
马长兴 董事会秘书 10.00 1.23% 0.04%
核心骨干人员(74 人) 570.00 70.37% 2.11%
预留 130.00 16.05% 0.48%
合计 810.00 100.00% 2.99%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详细名单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四)以上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激励对象不存在同时参加两家或两家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六)若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激励对象如发生不符合《管理办法》及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情况时,公司将终止其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权利,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六、行权价格及确定方法
(一)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股 8.72 元。即满足行权条件后,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份股票期权可以 8.72 元的价格购买 1 股公司股票。
(二)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1、确定方法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1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75%,为每
股 8.19 元;
(2)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75%,为每
股 8.72 元。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定价依据参考了《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定价方式以促进公司发展、维护股东利益、稳定核心团队为根本目的,本着“重点激励、有效激励”的原则予以确定。
公司作为一家内容创意与科技创新驱动的卓越数字商业公司,近年来积极顺应行业发展趋势,紧抓新媒体、新营销、新业态中涌现的市场机会,创新业务模式,优化升级业务结构,调整发展战略,推动了公司业绩的快速增长。2019 年四季度起,公司依托丰富的客户资源、媒体合作关系以及在长视频领域积累的内容研发、创意、设计和商业化能力等优势,积极布局了效果营销、短视频营销和内容电商业务。公司的主营业务由内容营销与数字营销为主的整合营销服务,逐步扩展到更加精准的效果营销和内容电商服务,打造了从创意、设计、传播策略、媒介分发到产品销售的全域营销与全链路的商业服务体系。帮助客户实现销售增长是营销传播服务的核心价值,引力传媒已经成功跨越品牌、效果、营销传播服务边界,通过短视频与直播等全新形式,以供应链为核心,依托私域流量矩阵进行全面的消费赋能。引力传媒在拥抱万亿广告市场发展同时,迈入下一个数万亿规模潜力的直播电商市场。
为了推动公司继续稳健发展,维护股东利益,公司需建设并巩固股权激励这一有效促进公司发展的制度;同时,抓住公司发展中的核心力量和团队,予以良好有效的激励。本次激励计划在以公司业绩作为核心考核指标的基础上,公司确定了本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是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骨干人员,该部分人员主要承担着公司重要的管理、业务工作,对于公司运营业务的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高素质的人才队伍是公司保持竞争力的关键。公司认为,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对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