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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598 沪市 引力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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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598:引力传媒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及授权延期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03-20

  证券代码:603598        证券简称:引力传媒       公告编号:2018-016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及授权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6日召开的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

  案的议案》以及其他相关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  效期为自2017年4月6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2017年8月23日,公司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  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1111 号)(以下简称“一次反馈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  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2)。2017年9月22日,公司对一次反馈意见进行了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鉴于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将届满,为确保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顺利进行,公司于2018年3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均自2018年4月6日起延长十二个月,  除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和授权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其他内容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及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延长上述期限,并同意将延长有效期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