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98 证券简称:引力传媒 公告编号:2018-012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正在筹划收购上海致趣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致趣”或“标的公司”)剩余40%股权之事宜(公司此前已收购上海致趣60%股权,并已于2017年9月30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已自2017年11月8日起连续停牌,详见《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58)。2017年12月8日,公司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60),申请自2017年12月8日起继续停牌,预计停牌不超过一个月。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相关事项较多,预计无法在进入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程序后2个月内复牌,公司于2018年1月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1月8日起继续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
2018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具体方案的议案》、《关于<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2018年2月26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
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的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18】0192号)(以
下简称“《意见函》”),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引力传媒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的审核意见函>的公告》。
2018年3月6日,公司已协调各中介机构及相关各方完成《意见函》的回
复,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引力传媒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的审核意见函>之回复》及与之有关的文件。公司对《意见函》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按照《意见函》的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回复,并对《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作了相应修订补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7日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根据相关规定,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自2018年3月7日开市起复牌。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