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96 证券简称:伯特利 公告编号:2024-045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 2023 年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90.43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64.35 元/股(含),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期为 2024 年5 月 20 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票,并将该回购股份用于后期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员工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票价格的上限为
90.43 元/股(含),回购股票数量为不低于 120 万股(含)且不超过 180 万股(含),
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28%-0.42%。公司将根据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股票市场价格的变化情况,结合公司经营状况进行回购。回购股票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2 月 1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的《伯特利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二、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2024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议案》,2023 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
提取本公司盈余公积后,以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扣
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及回购注销后的总股本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40元(含税),同时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的总股
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3 月 28 日及 2024 年 5 月 7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
国证券报》上的《伯特利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及《伯特利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2024-042)。
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若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二、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本次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90.43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64.35 元/股(含),具体的价格调整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每股分红金额÷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433,235,729×0.34÷433,251,529≈0.34 元/股。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本次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送转比例÷总股本=433,235,729×0.4÷433,251,529≈0.40
即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90.43-0.34)÷(1+0.40)=64.35 元/股
根据公司回购方案,拟回购股份的数量不低于 120 万股(含)且不超过 180 万
股(含)。在调整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前,公司已完成回购 1.58 万股,回购总金额
87.0649 万元。按回购价格上限 64.35 元/股和回购股票上限 180 万股重新进行测算,
预计公司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1,568.3919 万元(含)。
特此公告。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5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