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96 证券简称:伯特利 公告编号:2022-045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
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 41.60 万份,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40,845.8330 万股的0.1018%。本激励计划不设置预留份额。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0,844.6 万元1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袁永彬
注册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泰山路 19 号
上市日期:2018 年 4 月 27 日
经营范围:研发、制造和销售各类汽车安全系统零部件、电子控制模块、软件及总成;相关产品技术及管理咨询服务;不动产、设备租赁服务;货物及技术
1 注:截至 2022 年 4 月 13 日收盘,公司 2021 年度公开发行的可转债已部分实施转股,考
虑上述影响,公司股份总数为 408,458,330 股。
进出口。(国家限制、禁止类除外,涉及专项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的治理结构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日,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
事 3 名;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共有 5 人;具体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1 袁永彬 董事长
2 李中兵 董事
3 王渊 董事
4 柯萍 董事、副总经理
5 杨卫东 董事、副总经理
6 蔡春 董事、副总经理
7 侯福深 独立董事
8 蒋琪 独立董事
9 翟胜宝 独立董事
10 段光灿 监事会主席
11 袁东星 监事
12 杨靖 职工监事
13 颜士富 总经理
14 陈忠喜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三)公司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主要会计数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349,228.31 304,189.21 315,661.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0,452.87 46,145.63 40,150.8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43,116.06 40,765.71 35,314.48
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311.49 58,446.44 75,768.00
主要会计数据 2021 年 12 月 2020 年 12 月 2019 年 12 月
31 日 31 日 31 日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49,554.21 269,388.14 224,473.03
总资产 625,177.08 467,235.96 432,684.10
主要会计数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基本每股收益 1.24 1.13 0.98
稀释每股收益 1.23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6.21% 18.69% 19.16%
营业收入增长率 14.81% -3.63% 21.29%
二、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 年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同时正在实施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 2021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本激励计划与正在实施的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 2021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互独立,不存在相关联系。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2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2019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并生效。2019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
事会第九次会议,同意公司以 7.29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63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160 万股限制性股票。2020 年 5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同意公司以 7.29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24 名激励对象授予 40 万股限制性股票。截至本激励计划公告时,上述限制性股票尚未完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
2021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1 年 7 月 12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并生效。2021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 1,064,985 股
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公司 2021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中。公司 2021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公司回购股票的价格为 15.15 元/股。截至本激励计划公告时,上述员工持股计划尚未完全解锁。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2022 年 1 月 25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购公司发行的 A 股普通股股票,回购股票价格的上限为 108.89 元/股(含),回购股票数量为不低于 30 万股(含)且不超过 50 万股(含),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073%-0.122%。截至 2022 年 4 月 13 日收盘,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
股份 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22%,回购最高价格 77.60 元/股,回购最
低价格 51.62 元/股,回购均价 69.03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 34,516,680.16 元(含
交易费用)。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1.6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40,845.8330 万股的 0.1018%。
截至本摘要公告披露日,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含本次及此前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合计为3,300,985 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40,845.8330 万股的0.8082%。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对符合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的人员,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名单,并经公司监事会核实确定。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计 1 人,为公司总经理,占截至2021 年末公司全部职工人数的 0.05%。
以上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和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考核期内在公司或下属控股子公司任职,并与公司或下属控股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三)激励对象的核实
1、本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
2、公司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监事会核实。
(四)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 占授予限制性 占本激励计划公
序 姓名 国籍 职务 制性股票 股票总数的比 告日股本总额的
号 数量 例(%) 比例(股)
(万股)
1 颜士富 中国 总经理 41.60 100.00% 0.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