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96 证券简称:伯特利 公告编号:2022-004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
司董事长袁永彬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同意公司以自有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购公司发行的A 股普通股股票,回购股票价格的上限为 108.89 元/股(含),回购股票数量为不
低于 30 万股(含)且不超过 50 万股(含),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073%-
0.122%。公司将根据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股票市场价格的变化情况,结合公司经营状况进行回购。回购股票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票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1 月 26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聘任颜士富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本次聘任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1 月 26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董事长不再兼任总经理及聘任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三)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基于奇瑞汽车及其关联方在 2021 年 12 月业务增长超出预期,导致公司与奇瑞汽车及其关联方 2021 年度业务开展以及发生的交易金
额进一步增长,公司对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与奇瑞汽车及其关联方在销售商
品及采购商品方面可能发生的持续性关联交易进行补充确认。补充确认后公司2021 年度向奇瑞汽车及其关联方在购销商品、接受劳务方面的关联交易合计金额为 1,621.06 万元、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方面的关联交易合计金额为111,734.42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1 月 26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补充确认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暂不提前赎回“伯特转债”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当前的市场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暂不行使“伯特
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且自 2022 年 1 月 26 日至 2022 年 7 月 25 日期间,在
“伯特转债”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伯特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在此之后,若“伯特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伯特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1 月 26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不提前赎回”伯特转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1 月 26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李中兵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李中兵先生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惩戒或公开谴责,具备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李中兵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1 月 26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