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96 证券简称:伯特利 公告编号:2021-066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名称:芜湖伯特利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伯特利材料”)。
增资金额: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伯特利材料增资 20,000 万元
人民币,用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芜湖伯特利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89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9,020,000.00 张,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02,000,000.00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6,892,998.11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95,107,001.89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230Z0149 号《验资报告》审验。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计划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墨西哥年产 400 万件轻量化零部件建设项目 35,000.00 33,561.41
2 年产 5 万吨铸铁汽车配件及 1 万吨铸铝汽车配 40,437.54 26,840.82
件加工项目
3 下一代线控制动系统(WCBS2.0)研发项目 5,028.46 2,756.00
4 补充流动资金 27,041.77 27,041.77
合 计 107,507.77 90,200.00
二、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和蓄机械股东、名称、组织形式变更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芜湖市和蓄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芜湖伯特利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进一步推进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伯特利材料增资 20,000 万元人民币,用于“年产 5 万吨铸铁汽车配件及 1 万吨铸铝汽车配件加工项目”的建设。增资完成后,伯特利材料的注册资本由 2,825 万元人民币增加至 22,825 万元人民币,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芜湖伯特利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 年 6 月 13 日
增资前注册资本:2,825 万元
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孙村经济开发区孙村园区
法定代表人:孟凡志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有色金属铸造;黑色金属铸造;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64,216,626.95
负债总额 33,486,165.67
净资产 30,730,461.28
净利润 -273,839.58
四、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伯特利材料进行增资,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发展,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及伯特利材料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六、本次增资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 2021 年 8 月 2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芜湖伯特利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伯特利材料增资 20,000 万元人民币,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芜湖伯特利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增资20,000 万元人民币,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相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有利于进一步推进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芜湖伯特利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增资20,000 万元人民币。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芜湖伯特利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伯特利材料增资 20,000 万元人民币,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相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有利于进一步推进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备查文件
(一)伯特利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伯特利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三)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8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