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从二级市场回购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
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00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 160 万股、预留 40 万
股。
一、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408,561,000 元
法定代表人: 袁永彬
上市时间: 2018 年 4 月 27 日
公司住所: 安徽省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山路 19 号
所属行业: C36 汽车制造业
经营范围: 研发、制造和销售各类汽车安全系统零部件,相关技术及管理咨询服务
(国家限制、禁止类除外,涉及专项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主营业务: 汽车制动系统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2、公司最近三年业绩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8.12.31 2017.12.31 2016.12.31
资产总额(万元) 359,159.62 276,235.06 224,610.3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 190,669.32 109,929.08 81,611.68
项 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营业收入(万元) 260,248.81 241,918.69 221,232.7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23,728.15 27,700.33 27,230.98
每股净资产(元) 4.67 2.99 2.2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每股收益(元) 0.54 0.73 0.7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 17.13% 28.12% 38.38%
净资产收益率
3、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管层构成情况
公司目前董事会为第二届董事会,由 9 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目
前在任的 8 名董事情况如下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务 任期
1 袁永彬 男 董事长、总经理 2018.06.27 至 2021.06.26
2 王 渊 男 董事 2018.06.27 至 2021.06.26
3 杨卫东 男 董事、副总经理 2018.06.27 至 2021.06.26
4 柯 萍 女 董事、副总经理 2018.06.27 至 2021.06.26
5 蔡 春 男 董事、副总经理 2018.06.27 至 2021.06.26
6 王秉刚 男 独立董事 2018.06.27 至 2021.06.26
7 骆美化 女 独立董事 2018.06.27 至 2021.06.26
8 周逢满 男 独立董事 2018.06.27 至 2021.06.26
公司目前监事会为第二届监事会,由 3 名成员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务 任期
1 高秉军 男 监事会主席 2018.06.27 至 2021.06.26
2 李运动 男 监事 2018.06.27 至 2021.06.26
3 张 峰 男 职工监事 2018.06.27 至 2021.06.26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 7 名,其中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 5 名、财务总监兼董
事会秘书 1 名。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务
1 袁永彬 男 董事长、总经理
2 杨卫东 男 董事、副总经理
4 闵海金 男 副总经理
5 蔡 春 男 副总经理
6 孟凡志 男 副总经理
7 陈忠喜 男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二、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1、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经营机制,建立和完善公司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其主动性、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骨干团队的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形成“着眼未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提升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快速的发展,为股东带来更为持久、丰厚的回报。
2、进一步完善目标考核制度,激发公司及子公司核心骨干及员工的动力和创造力,保证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顺利实施。
3、有利于吸引和保留优秀的业务骨干,满足公司对核心人才的巨大需求,提升公司的凝聚力,并为稳定优秀人才提供一个良好的激励平台,建立公司的人力资源优势,进一步激发公司创新活力,为公司的持续快速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本激励计划为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
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40,856.10 万股的 0.49%。其中:首次授予 160 万股,约
占本激励计划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 40,856.10 万股的 0.39%,预留 40 万股,约占
本激励计划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 40,856.10 万股的 0.10%,占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 20%。
本激励计划为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后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
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的核心骨干及员工。为持续强化公司在行业方面领先技术与优势,原则上以下列核心员工为主要激励对象:
(1)在本公司或本公司子公司任职;
(2)担当关键核心岗位、具发展潜力、工作绩效表现良好的员工或属于公司新入职的所需关键人才。
此外,公司还将预留部分股票以激励未来核心骨干员工,即公司持续发展所需关键人才。
对符合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的人员,由薪酬委员会拟定名单,并经公司监事会核实确定。
3、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63 人,包括公司(含子公司)的核心骨干及员工。
以上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监事,亦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为公司或子公司员工并已与公司或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激励对象的确定与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相符合,符合相关法律、法
4、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按照以下比例在各激励对象间进行分配:
职位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 占本计划公告日股本
量(万股) 数的比例 总额的比例
核心骨干员工 160 80% 0.39%
预留 40 20% 0.10%
合计 200 100% 0.49%
上述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请投资者关注。
上述激励对象不存在同时参加两家或两家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激励对象如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将终止其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权利,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六、授予价格、行权价格及确定方法
1、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本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含预留部分)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7.29 元。
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本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2、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限制性股票(含预留部分)的授予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