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95 证券简称:东尼电子 公告编号:2024-029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沈新芳、沈晓宇先生主要基于偿还部分质押融资的需求,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13,900,000 股协议转让给长风基金;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13,900,000 股协议转让给天盈基金,转让价格为 17.21 元/股,总价款合计税前人民币 478,438,000 元。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沈新芳、沈晓宇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13,674,60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8.90%;长风基金、天盈基金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沈新芳、沈晓宇先生将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5,874,6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94%;长风基金将持有公司股份13,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98%;天盈基金将持有公司股份 13,9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98%。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能否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尼电子”)于 2024 年8 月 5 日收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沈新芳、沈晓宇先生通知,沈新芳先生于
2024 年 8 月 5 日与长风私募基金管理(海南)有限公司(代表“长风云涌 1 号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长风基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沈
新芳将其持有的东尼电子 13,900,000 股股份(约占东尼电子已发行股本总额的
5.98%)以协议方式转让给长风基金,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为 17.21 元/股,转让总
价款(含税价款)为人民币 239,219,000 元;沈新芳、沈晓宇先生于 2024 年 8 月
5 日与杭州天盈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天盈聚才进取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天盈基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沈新芳将其持有的东尼
电子 4,842,500 股股份(约占东尼电子已发行股本总额的 2.08%)以协议方式转
让给天盈基金,沈晓宇将其持有的东尼电子 9,057,500 股股份(约占东尼电子已
发行股本总额的 3.90%)以协议方式转让给天盈基金,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为 17.21
元/股,转让总价款(含税价款)为人民币 239,219,000 元。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沈新芳、沈晓宇先生合计持有
公司股份 113,674,60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8.90%,其中,沈新芳先生持有公司
股份74,9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25%,沈晓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8,704,60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65%;长风基金、天盈基金未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沈新芳、沈晓宇先生合计将持
有公司股份 85,874,60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6.94%,其中,沈新芳先生将持有
公司股份 56,227,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19%,沈晓宇先生将持有公司股份
29,647,1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75%;长风基金将持有公司股份13,900,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5.98%;天盈基金将持有公司股份 13,9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5.98%。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相关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权益变动前 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股) (%) (股) (%)
沈新芳 无限售流通股 74,970,000 32.25 56,227,500 24.19
沈晓宇 无限售流通股 38,704,602 16.65 29,647,102 12.75
长风基金 无限售流通股 - - 13,900,000 5.98
天盈基金 无限售流通股 - - 13,900,000 5.98
合计 / 113,674,602 48.90 113,674,602 48.90
二、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一)股份转让方
(1)沈新芳
姓名 沈新芳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 3305111957********
住所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
通讯地址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利济东路 555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2)沈晓宇
姓名 沈晓宇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 3305011982********
住所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
通讯地址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利济东路 555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二)股份受让方
(1)长风基金
企业名称 长风私募基金管理(海南)有限公司
(代表“长风云涌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海南省三亚市海棠区亚太金融小镇南 12 号楼 A 区 21-08-41 号
法定代表人 盛清
注册资本 壹仟万元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60200MAA912PC12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
经营期限 长期
主要股东 盛清(持股比例 45%)、徐海军(持股比例 35%)、陈诚(持股
比例 20%)
通讯方式 0571-8609****
(2)天盈基金
企业名称 杭州天盈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天盈聚才进取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北山街道曙光路 85-1 号 1097 室
法定代表人 田学义
注册资本 壹仟万元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6005957200493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
经营期限 长期
主要股东 田学义(持股比例 55%)、陈勰(持股比例 30%)、吴梁(持股
比例 15%)
通讯方式 138********
经查询,长风私募基金管理(海南)有限公司、杭州天盈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沈新芳、沈晓宇先生与受让方长风基金、天盈基金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沈新芳与长风基金的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出让方(甲方):沈新芳
受让方(乙方):长风私募基金管理(海南)有限公司(代表“长风云涌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标的股份及转让价格
1、各方一致同意,甲方将其持有的东尼电子 13,9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份(简称“标的股份”,约占东尼电子已发行股本总额的 5.98%)以协议方式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受让前述标的股份。
2、各方一致同意,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为 17.21 元/股,转让总价款(含税价款)为人民币贰亿叁仟玖佰贰拾壹万玖仟元整(¥239,219,000)。
3、本协议签署后至标的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期间,东尼电子如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协议约定的转让标的股份数量及每股转让价格将自动进行相应的调整,标的股份的数量及每股单价应同时根据证券交易所规则除权除息规则作相应调整。
(2)转让步骤及价款支付
1、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本协议签署并生效的当日,由乙方指定账户将人民币贰佰伍拾万元整(¥2,500,000),支付至甲方指定银行账户作为定金。
2、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就本次股份转让审批通过并出具确认函后,定金自动转为股份转让价款的一部分(即转为第一期股份转让款),并在取得上交所就本次协议转让出具的确认函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人民币叁仟捌佰壹拾陆万柒仟贰佰叁拾元整(¥38,167,230),支付至甲方指定银行账户作为第二期股份转让
款。
3、当甲方办妥相关税费缴纳(取得完税凭证)后,在标的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前,乙方应将人民币柒仟壹佰柒拾陆万伍仟柒佰元整(¥71,765,700),支付至甲方指定银行账户作为第三期股份转让款。
4、在双方办理完标的股份过户手续,自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简称“登记结算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的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人民币壹亿零贰佰捌拾陆万肆仟壹佰柒拾元整(¥102,864,170),支付至甲方指定银行账户作为第四期股份转让款。
5、在双方办理完标的股份过户手续(即乙方取得标的股份)九个月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人民币贰仟叁佰玖拾贰万壹仟玖佰元整(¥23,921,900),支付至甲方指定银行账户作为第五期股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