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95 证券简称:东尼电子 公告编号:2023-048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 A 股股票于 2023 年 10 月 18 日、2023 年 10 月 19 日、2023 年 10
月 20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以上,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自查,并书面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除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重大风险提示:①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截止 2023 年 10 月 19
日的数据显示,公司静态市盈率为 82.69,市净率为 4.39。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行业分类,公司所处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行业的最新静态市盈率为 31.89,市净率为 2.99。公司市盈率、市净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②2023年半年度,公司新能源和医疗业务毛利率提升、盈利向好,但消费电子、光伏和半导体业务毛利额同比下滑较多;而财务费用、研发费用和管理费用均大幅增长;资产减值损失大幅增加,综上,公司净利润大幅下降。公司将于 2023 年
10 月 28 日披露《东尼电子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A 股股票于
2023 年 10 月 18 日、2023 年 10 月 19 日、2023 年 10 月 20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内
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
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自查核实,并发函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日常经营情况及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自查,并经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函证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筹划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自查,除公司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市场传闻及热点概念情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 A 股股票于 2023 年 10 月 18 日、2023 年 10 月 19 日、2023 年 10 月 20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以上,属于股票交易异
常波动。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截止 2023 年 10 月 19 日的数据显示,公
司静态市盈率为 82.69,市净率为 4.39。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行业分类,公司所处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行业的最新静态市盈率为 31.89,市
净率为 2.99。公司市盈率、市净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二)生产经营风险
2023 年半年度,公司新能源和医疗业务毛利率提升、盈利向好,但消费电
子、光伏和半导体业务毛利额同比下滑较多;而财务费用、研发费用和管理费用均大幅增长;资产减值损失大幅增加,综上,公司净利润大幅下降。2023 年半年度,公司营业收入 77,714.78 万元,同比下降 7.3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16.99 万元,同比下降 207.4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688.08 万元,同比下降 266.38%。
公司将于 2023 年 10 月 28 日披露《东尼电子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
郑 重 提 醒 广 大 投 资 者 , 有 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