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浙江东尼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尼电子”)2022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971 号文核准,公司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9,517,083 股,发行价格 24.00 元/股。根据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公 W[2021]B103 号的《验资报 告》,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68,409,992.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61,536,200.82 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余额合计 322,926.66 元,本年内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2021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169,621,487.51
减:2022 年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169,996,516.55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 697,955.70
2022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322,926.66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余额为 322,926.66 元,全部为银行活期
存款。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账户名称 托管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型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浙江东尼电子股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572900152710903 一般户 0.00
份有限公司 公司湖州分行
浙江东尼电子股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335061709013000140526 一般户 0.00
份有限公司 公司湖州织里支行
湖州东尼半导体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335061709013000170782 一般户 322,926.66
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湖州织里支行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的规定,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湖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签订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开立的账号为 572900152710903 的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本年度已全部使用完毕,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8 日办理完毕该募
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
案》。根据前述审议通过的决议事项,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注销了在交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湖州织里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335061709013000140526 的用于“年产 12 万片碳化硅半导体材料”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户余额 103,076,284.58 元(含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出)转入全资子公司湖州东尼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东尼半导体”)的账号为 335061709013000170782 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2 年 4 月 29 日,公司与东尼半导体会同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与交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
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 年 11 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及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苏公 W[2021]E1442 号),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截
至 2021 年 11 月 19 日的全部自有资金共计人民 24,009,668.83 元,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已于 2021 年实施完毕。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产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2021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的第
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 2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东尼电子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将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年产 12 万片碳化硅半导体材料项目的
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湖州东尼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尼半导体”),并将本项目的募集资金、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存货、预付账款、应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作为资产组向东尼半导体增资,同意东尼半导体增设募集资金账户,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包括但不限于募投项目变更备案登记手续、增资手续、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存储监管协议和签署募投项目实施相关协议等相关事项。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是由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不视为对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2 年 9 月 29 日召
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引入投资者暨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的议案》。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年产 12 万片碳化硅半导体材料”的实施主体东尼半导体拟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湖州织鼎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织鼎信息”)。织鼎信息拟出资 2.8 亿元,持有东尼半导体 28%股权。本次增资后东尼半导体注册资本由 20,000,000 元增至 27,777,778元,东尼电子持有东尼半导体 72%股权,公司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将由全资子公司单独实施变更为合资经营。目前该项增资事宜尚未完成。
公司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事项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规定。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尚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10 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时间:2022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46,153.6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6,999.6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6,159.9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是否已 调整后投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 是否达 项目可行
承诺投资项目 变更项 募集资金承 资总额 本年度投 累计投入 投资进度 定可使用状 本年度实 到预计 性是否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