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95 证券简称:东尼电子 公告编号:2022-039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2022 年 6 月 29 日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数量:721.92 万份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人数:404 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尼电子”)近期完成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2022 年 6 月 2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公司股票
期权的授予日为 2022 年 6 月 2 日,向符合条件的 413 名激励对象授予 728.72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25.45 元/份。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发行股份,全部为首次授予,无预留部分。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意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鉴于本激励计划中 9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或自愿放弃而丧失激励对象资格,
无法获授股票期权,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应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413
名变更为 404 名,授予的股票期权由 728.72 万份变更成 721.92 万份。除此以外,
其他激励对象及其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与授予公告披露情况一致。
1、授予日:2022 年 6 月 2 日
2、授予数量:股票期权 721.92 万份
3、授予人数:404 人
4、行权价格:25.45 元/份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
6、激励对象名单及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授予数量(万份) 占股权激励计 占授予时总股本的
划总量的比例 比例
1 吴旭华 副总经理 8.00 1.11% 0.03%
2 陈泉强 副总经理 8.00 1.11% 0.03%
3 戴兴根 副总经理 8.00 1.11% 0.03%
4 丁勇 副总经理 8.00 1.11% 0.03%
5 李峰 副总经理 8.00 1.11% 0.03%
6 李艳军 副总经理 8.00 1.11% 0.03%
7 吴红星 副总经理 8.00 1.11% 0.03%
8 许国帅 副总经理 8.00 1.11% 0.03%
9 罗斌斌 副总经理、 8.00 1.11% 0.03%
董事会秘书
10 钟伟琴 财务负责人 8.00 1.11% 0.03%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394 人) 641.92 88.92% 2.76%
合计 721.92 100.00% 3.11%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股票期权的有效期、可行权日及行权安排等情况
1、有效期: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36 个月。
2、可行权日: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可
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3、行权安排: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 50%
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 50%
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满足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后,公司将为激励对象办理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行权事宜。
激励对象必须在期权的各期行权期内行权完毕。因未达到当期行权条件而不能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或达到行权条件但在当期行权期内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上述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4、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相应考核年度为2022-2023年两个会计年度,每年度进行业绩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之一。
股票期权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 2.10 亿元
第二个行权期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 6.50 亿元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的净利润剔除本次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批次原计划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该部分由公司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分年进行,根据个人的绩效考核评价指标确定考核结果分,分值范围为 0-100 分。
激励对象上一年度考核达标后才具备股票期权当年度的行权资格,个人当年实际行权数量=个人考核结果分/100×个人当年计划行权数量。当年度激励对象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三、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2022 年 6 月 29 日,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相关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期权名称:东尼电子期权
期权代码(分两期行权):1000000142、1000000143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期:2022 年 6 月 29 日
四、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一)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
公司选择 Black-Scholes 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并用该模型对授予登记的 721.92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预测算,总价值为 7,211.73 万元。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标的股价:34.61 元/股(授予日公司收盘价为 34.61 元/股)
2、有效期分别为:1 年、2 年(授予日至每期首个行权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16.85%、17.25%(分别采用上证指数最近 1 年、2 年的波
动率)
4、无风险利率:1.50%、2.10%(分别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 1年期、2 年期存款基准利率)
5、股息率:0.06%(取本激励计划授予公告前公司最近 1 年股息率)
(二)股票期权费用的摊销
公司按照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予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行权比例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股票期权授予日为 2022 年 6 月 2 日,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
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授予的股票期权的 需摊销的总费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数量(万份) 用(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721.92 7,211.73 3,111.09 3,317.96 782.68
注 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日股价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
注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注 3: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具体的会计处理方法及其对公司财务数据的影响,具体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