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95 证券简称:东尼电子 公告编号:2022-021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股票期权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权益总计 728.72 万份,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23,244.23 万股的 3.14%。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时间:2017 年 7 月 12 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利济东路 555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金属材料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塑料制品制造;电子产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最近三年业绩情况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主要财务指标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营业收入 1,339,010,863.46 928,103,630.03 660,789,816.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3,414,050.99 47,833,240.86 -148,441,391.4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4,010,083.75 18,747,326.56 -158,660,606.52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866,043.17 105,175,687.38 25,622,650.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599,042,227.83 1,108,876,414.79 1,060,875,523.37
总资产 3,271,618,503.69 2,214,977,115.70 1,885,019,828.4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6 0.22 -0.7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6 0.22 -0.7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0.07 0.09 -0.78
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88 4.41 -17.4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1.21 1.73 -18.60
净资产收益率(%)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1 沈新芳 董事长
2 沈晓宇 董事、总经理
3 吴月娟 董事
4 罗正英 独立董事
5 邹荣 独立董事
6 杨利群 监事会主席
7 姚伟 监事
8 吴燕燕 职工代表监事
9 吴旭华 副总经理
10 陈泉强 副总经理
11 戴兴根 副总经理
12 丁勇 副总经理
13 李峰 副总经理
14 李艳军 副总经理
15 吴红星 副总经理
16 许国帅 副总经理
17 罗斌斌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18 钟伟琴 财务负责人
二、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一)通过股权激励机制使激励对象的薪酬收入与公司业绩表现相结合,使激励对象的行为与公司的战略目标保持一致,促进公司规范健康发展;
(二)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和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三)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公司有效的激励束机制,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权益总计 728.72 万份,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23,244.23 万股的 3.14%。本计划下授予的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满足生效条件和生效安排的情况下,在可行权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 1 股本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权利。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且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本计划获授的标的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在激励对象行权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项,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相应调整。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 413 人,包括: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以上激励对象中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经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获授股票期权时以及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具有劳动关系或聘用关系。本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所有参与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不能同时参加其他任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已经参与其他任何上市公司激励计划的,不得参与本计划。
(三)激励对象的核实
1、本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
2、公司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监事会核实。
(四)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拟授出的股票期权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拟授予权益 占本计划公告日公
数量(万份) 总数的比例 司总股本的比例
1 吴旭华 副总经理 8.00 1.10% 0.03%
2 陈泉强 副总经理 8.00 1.10% 0.03%
3 戴兴根 副总经理 8.00 1.10% 0.03%
4 丁勇 副总经理 8.00 1.10% 0.03%
5 李峰 副总经理 8.00 1.10% 0.03%
6 李艳军 副总经理 8.00 1.10% 0.03%
7 吴红星 副总经理 8.00 1.10% 0.03%
8 许国帅 副总经理 8.00 1.10% 0.03%
9 罗斌斌 副总经理、 8.00 1.10% 0.03%
董事会秘书
10 钟伟琴 财务负责人 8.00 1.10% 0.03%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403 人) 648.72 89.02% 2.79%
合计 728.72 100.00% 3.14%
注 1:上述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注 2: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前,激励对象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做相应调整,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直接调减或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
注 3: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