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尼电子”)2021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2018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897 号文核准,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4,159,291 股,发行价格 22.60 元/股。根据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公 W[2019]B075 号的《验资报告》,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19,999,976.6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14,231,901.78 元。
2、2021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971 号文核准,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9,517,083 股,发行价格 24.00 元/股。根据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公 W[2021]B103 号的《验资报告》,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68,409,992.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61,536,200.82 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2018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余额合计 0.00 元,本年内募集资
金账户余额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2020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65,549,602.23
减:2021 年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51,423,877.25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74,797,951.61
加:收回理财产品 20,000,000.00
收回补流资金 40,000,000.00
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 672,226.63
2021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0.00
2、2021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余额合计 169,621,487.51 元,本
年内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468,409,992.00
减:发行费用(含税) 7,286,218.63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24,009,668.83
2021 年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267,593,767.89
加: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 101,150.86
2021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169,621,487.51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1、2018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召开 2021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公司已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将节余募集资金
74,797,951.61 元(包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转出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且募集
资金专户已完成销户,具体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销户日期 募集资金初始 截止2021年12
存放金额 月 31 日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33050164963500001814 2021 年 9 月 17 日 316,415,070.93 0.00
限公司湖州织里支行
2、2021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余额为 169,621,487.51 元,全部为银行
活期存款。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账户类型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交通银行湖州织里支行 335061709013000140526 一般户 141,262,616.1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72900152710903 一般户 28,358,871.34
湖州分行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2018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
织里支行、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4 日签订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 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已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将节余募集资金 74,797,951.61 元(包含理财收益
及利息收入)转出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且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 销相关手续。上述账户注销后,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织里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 止。
2、2021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的规定,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湖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签订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8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19 年 10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及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苏公 W[2019]E1341 号),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截
至 2019 年 10 月 18 日的全部自有资金共计人民 101,395,348.97 元,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已于 2019 年实施完毕。
2、2021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21 年 11 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及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苏公 W[2021]E1442 号),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截
至 2021 年 11 月 19 日的全部自有资金共计人民 24,009,668.83 元,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已于 2021 年实施完毕。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4,000 万元(含 4,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 7 月 31 日止。
截至 2021 年 7 月 29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
金 4,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2020 年 10 月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