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95 证券简称:东尼电子 公告编号:2021-014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9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3 亿元(含 3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管理层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董事会审议通过自有资金新的现金管理方案之日。详细情况如下:
一、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资金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 3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投资品种。
(四)投资期限
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董事会审议通过自有资金新的现金管理方案之日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内容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预期收益等。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不得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存在关联关系。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3 亿元(含 3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周转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投资,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而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控制安全性风险
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理财产品,公司财务部会进行事前审核与风险评估,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
另外,公司财务部将跟踪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所投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等,如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2、防范流动性风险
公司将根据日常生产运作安排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 2020 自有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周转的前提下实施的,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及审批程序。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周转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使用不超过 3 亿元(含 3 亿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