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95 证券简称:东尼电子 公告编号:2020-010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
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湖州吴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1,000 万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湖州吴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收本嘉利
2020 年第 2 期人民币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2020 年 3 月 10 日至 2020 年 6 月 10 日,92 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1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10,000 万元(含 1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管理层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
年内有效。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 名,实际出席董事 5 名,该项议案以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发表
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9 年 3 月 22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东尼电子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5)。
一、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最大限度地发挥短期闲置自有资金的作用,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三)本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主要情况
受托方 湖州吴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产品类型 银行理财产品
产品名称 湖州吴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收本嘉利2020年第
2 期人民币理财产品
金额(万元) 1,000.00
预计年化收益率 认购期按活期计息,产品期内最高 3.30%
预计收益金额(万元) 最高 8.32
认购期间 2020 年 3 月 6 日至 2020 年 3 月 9 日
产品期限 2020 年 3 月 10 日至 2020 年 6 月 10 日,92 天
收益类型 保本浮动收益型
结构化安排 无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否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控制安全性风险
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理财产品,公司财务部会进行事前审核与风险评估,理财产品均满足保本要求,且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提供保本承诺。
另外,公司财务部将跟踪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所投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等,如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
控制安全性风险。
2、防范流动性风险
公司将根据日常生产运作安排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自有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签署日期:2020 年 3 月 6 日
理财产品类型: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
理财产品编号:C1124420A000001
投资收益分配:将于理财产品到期后进行现金分配。所分配的投资收益将以理财产品的预期年化投资收益率计算所得收益为上限。
客户资金到账日:正常兑付情况下投资收益及理财本金将于理财产品到期日后的 2 个工作日内到账。理财产品到期日至投资者资金到账日之间不计利息。
理财产品税费:1、应由理财产品承担的各项税费包括:理财产品投资管理费、理财产品销售费、资金托管费、投资管理人为执行本合同而开设各类账户的费用、资金汇划费用、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由理财产品承担的其他税费等。2、账户开立费用、资金汇划费按实际发生额从理财财产中扣除。3、理财产品销售银行的理财产品销售费:理财产品最终年化收益率>3.30%的,理财产品最终年化收益率减去 3.30%的客户收益的剩余部分为理财产品发行银行收取的理财产品销售费;理财产品最终年化收益≤3.30%,湖州吴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收取理财产品销售费。理财产品销售费于理财产品到期日后 2 个工作日内收取(遇节假日顺延)。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理财产品自有资金主要投资于债券类资产,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同业存单、拆出、逆回购以及其他货币市场工具,符合监管要求的各类资产管理计划等固定收益资产,债券 90-100%,现金、活期存款 0-10%。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流动性好,符合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要求。受托方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公司已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主要条款、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期间将与受托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所投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等,如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基本情况
名称 湖州吴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5 年 7 月 16 日
法定代表人 周盛东
注册资本(万元) 59,980.845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
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代理收付款项及代
主营业务 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办理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
汇汇款,国际结算,外汇拆借,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业务,
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的结汇、售汇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
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前十大股东:湖州里鱼山矿业有限公司、浙江飞英投资有限公
司、浙江大东吴集团有限公司、湖州吴兴常绿现代农业发展有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限公司、浙江飞华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米皇羊绒股份有限公司、
湖州敖啸商业有限公司、浙江泰伊进出口有限公司、浙江威远
电业有限公司、湖州通益集团有限公司
是否为本次交易专设 否
(二)受托方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亿元
项目 2019 年 9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9 月 2018 年 1-12 月
资产总额 203.68 191.20
资产净额 21.30 20.27
营业收入 5.84 6.68
净利润 1.81 1.77
(三)受托方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公司董事会尽职调查情况
公司董事会已对受托方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等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受托方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符合公司现金管理的要求。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情况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 9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9 月 2018 年 1-12 月
资产总额 1,560,573,648.34 1,443,802,829.81
负债总额 861,014,024.32 563,798,120.75
资产净额 699,559,624.02 880,004,709.0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388,506.43 191,464,873.89
公司在保证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
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公司货币资金 113,973,194.42 元,本次委托理财支
付的金额 1,000 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 8.77%,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造成重大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本次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