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95 证券简称:东尼电子 公告编号:2019-079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定期存单的
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1,000 万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定存通定制版
委托理财期限:2019 年 12 月 27 日至 2020 年 6 月 27 日
履行的审议程序: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4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2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 2019 年 10 月 25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东尼电子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3)。
一、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以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与募投项目计划相匹配的保本短期理财产品进行投资,其风险低、流动性好,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可以
提高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投资收益,进而提升公司的整体 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东尼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97 号)核准,浙江东尼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 14,159,291 股 A 股普通股,
发行价格为 22.6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19,999,976.60 元,扣除与发行
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5,768,074.82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14,231,901.78 元。
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11 日收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部分承销保荐费
3,584,905.67 元(不含税承销保荐费总计 4,528,301.90 元,公司已用自有资金支
付 943,396.23 元)后剩余募集资金 316,415,070.93 元。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
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 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 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苏公 W[2019]B075 号《验资报告》。
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募投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万元) (万元)
1 年产 3 亿片无线充电材料及器件项目 48,854.35 31,423.19
2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
合计 63,854.35 31,423.19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 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一定的闲置情况。
(三)本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主要情况
受托方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产品类型 银行理财产品
产品名称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定存通定制版
金额(万元) 1,000.00
预计年化收益率 3.60%
预计收益金额(万元) 18.00
产品期限 2019 年 12 月 27 日至 2020 年 6 月 27 日
收益类型 保本固定收益型
结构化安排 无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否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控制安全性风险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理财产品,公司财务部会进行事前审核与风险评估,理财产品均满足保本要求,且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提供保本承诺。
另外,公司将跟踪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所投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等,如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2、防范流动性风险
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进度安排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签署日期:2019 年 12 月 27 日
理财产品类型:定期存单
提前支取利率规则:提前支取利率 3.6%,最短存 6 个月(2020 年 6 月 27
日),最低留存金额 0 元。
重要提示:
1、部分提前支取享受提前支取利率需同时满足最短存期及最低留存金额两个条件,否则按活期利率计付提前支取部分利息。
2、享受提前支取利率时,支取日至开户日在 90 天以下按实际天数, 90 天
以上(含)按每月 30 天计算存期。按活期利率计付时,全部按实际天数计算存期。
3、定制版定存通账户期满后未支取的将自动转存为存期一致的大众版定存通账户。转存后的账户执行利率以转存时对应存期的网点挂牌利率为准。
4、部分提前支取后若剩余本金低于起存金额的,则必须全部提前支取。
(二)公司以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与募投项目计划相匹配的保本短期理财产品进行投资,其风险低、流动性好,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可以提高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投资收益,进而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以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保本短期理财产品属于现金管理范畴,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类型为保本固定收益型,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符合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要求。受托方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公司已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定期存单的主要条款、法律责任等。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期间将与受托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如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基本情况
名称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1988 年 5 月 12 日
法定代表人 江建法
注册资本(元) 3,810,785,023.00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
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代理收付款项及代
主营业务 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办理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
汇汇款,国际结算,外汇拆借,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业务,
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的结汇、售汇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
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前十大股东:温岭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温岭市恩可思门
窗制造有限公司、天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远丰控股集团有限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公司、天津圆通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温岭市兴元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伟明集团有限公司、曙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温岭
市居安建材贸易有限公司、温州市大金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是否为本次交易专设 否
(二)受托方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亿元
项目 2019 年 9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9 月 2018 年 1-12 月
资产总额 1,338.52 1,392.80
资产净额 102.03 99.21
营业收入 34.60 39.15
净利润 6.00 7.16
(三)受托方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公司董事会尽职调查情况
公司董事会已对受托方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等进行了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