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4月1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利济东路555号公司行政
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91,353,4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63.9629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会秘书罗斌斌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
员资格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3人,董事长沈新芳、独立董事陈三联因工作原因
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罗斌斌出席本次会议;副总经理丁勇、副总经理
李峰、财务负责人钟伟琴及总经理助理陈泉强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91,353,400 100 0 0 0 0
2、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91,353,400 100 0 0 0 0
3、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91,353,400 100 0 0 0 0
4、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91,353,400 100 0 0 0 0
5、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91,353,400 100 0 0 0 0
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91,353,400 100 0 0 0 0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19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91,353,400 100 0 0 0 0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19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
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91,353,400 100 0 0 0 0
9、议案名称:关于预计2019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91,353,400 100 0 0 0 0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持股5%以上
普通股股东 90,411,525 100 0 0 0 0
普通股股东 0 0 0 0 0 0
持股1%以下
普通股股东 941,875 100 0 0 0 0
其中:市值50
万以下普通股
股东 3,400 100 0 0 0 0
市值50万以
上普通股股东 938,475 100 0 0 0 0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5 公司2018年度 3,400 100 0 0 0 0
利润分配预案
6 关于续聘公司 3,400 100 0 0 0 0
2019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
7 关于公司董事、 3,400 100 0 0 0 0
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2018年
度薪酬执行情
况及2019年度
薪酬方案的议
案
9 关于预计2019 3,400 100 0 0 0 0
年度为全资子
公司提供担保
额度的议案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其中:议案5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沈国权、裴礼镜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为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