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90 证券简称:康辰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4-073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084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4.34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7,36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9,142.5937 万元。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8 年 8 月 20 日出具了
验资报告(广会验字[2018]G16002320621 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已变更项目(含 承诺投 调整后投 截至 2024 年
承诺投资项目 部分变更) 资金额 资金额 9 月 30 日累
计投入金额
创新药研发及靶
创新药研发及靶 向抗肿瘤药物创 41,142.59 9,950.59 10,195.17
向抗肿瘤药物创 新平台建设项目
新平台建设项目 KC1036 —— 31,192.00 6,381.59
品牌建设及市场 / 20,000.00 20,000.00 20,138.08
推广项目
盐酸洛拉曲克原 年产 500kg 抗肿
料药产能建设项 瘤原料药生产基 8,000.00 8,000.00 7,740.20
目 地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 20,000.00 20,000.00 20,407.70
合计 89,142.59 89,142.59 64,862.74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年产 500kg 抗肿瘤原料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将该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 2026 年 12 月,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原计划项目达到预定 延期后项目达到预
可使用状态日期 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1 年产 500kg 抗肿瘤原料药生产 2024 年 12 月 2026 年 12 月
基地建设项目
注: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 500kg 抗
肿瘤原料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调整为通过 KC1036 药品 GMP 符合性
检查。具体原因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
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年产 500kg 抗肿瘤原料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7,740.20 万元,投资进度达 96.75%,该募投项目主要是为公司在研国家一类抗肿瘤新药 KC1036等提供原料药。截至目前,公司正在就 KC1036针对消化系统肿瘤、胸腺肿瘤等多个适应症开展临床研究,其中,公司正在开展的 KC1036 治疗晚期食管鳞癌处于Ⅲ期临床研究,公司正在按国家有关规定,积极推进药物研发进度。
由于“年产 500kg 抗肿瘤原料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与公司 KC1036 的研发进度密切相关,经审慎综合考虑在研项目的研发周期、注册审评及现场检查等相关因素后,公司决定将“年产 500kg 抗肿瘤原料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 2026 年 12 月,以将募投项目进度与
药物研发进度有机衔接、统筹兼顾,确保项目建设满足公司在研肿瘤药项目生产要求。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做延期调整是公司根据客观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进行了核查,出具了同意公司相关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相关事项。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决策程序的规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于康辰药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