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90 证券简称:康辰药业 公告编号:临 2023-042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0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 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 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
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原条款 修订后的条款
第八条 总裁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是指公司的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 员是指公司的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会秘书。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
(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 (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 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 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 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裁的提 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裁的提 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 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总监等 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 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
事项和奖惩事项; 惩事项;
…… ……
第一百二十四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董 第一百二十四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董 事会秘书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 事会秘书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 聘任或解聘。设副总裁、财务总监,由 聘任或解聘。设财务总监,由总裁提名,
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一百二十八条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 第一百二十八条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
行使下列职权: 行使下列职权:
…… ……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副总裁、财务总 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财务总监;(七)监;(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 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总裁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 列席董事会会议。
理人员;(八)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
其他职权。总裁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一百三十二条公司的副总裁由总裁
提名,由董事会决定。副总裁协助总裁 删除本条
处理公司事务。
因本次修订导致《公司章程》条款序号发生变动的,依次顺延。《公司章程》中其他修订系非实质性修订,如段落格式、条款编号、标点符号的调整等,因不涉及权利义务变动,不再作一一对比。本次《公司章程》修改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