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90 证券简称:康辰药业 公告编号:临 2022-069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需按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2022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股东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王锡娟女士、刘建华先生、韩永信先生、周鋆女士、JIN LI(李靖)先生、刘笑寒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李洪仪先生、付立家先生、翟永功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 6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 3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在经股东大会选举当选后将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
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具备独立董事资格,其中,候选人李洪仪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选举独立董事事项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8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王锡娟女士简历:
王锡娟女士,1961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位,
教授级高工。王锡娟女士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曾荣获“全国工商联合会科学进步一等奖”、“中国医药行业最具影响力榜单十大新锐人物称号”、“全国三八红旗奖章荣誉称号”、“北京市有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管理人才”等荣誉。王锡娟女士曾担任北京卫伦医药开发公司总经理、北京蓉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现担任康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辽宁沃华康辰医药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北京沐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康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经理、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药物研究院负责人、北京秉鸿嘉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康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公司设立至今任公司董事,2013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王锡娟通过北京沐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公司 10.15%的股份。王锡娟及其控制的北京沐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刘建华及其控制的北京普华基业投资顾问中心(有限合伙)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刘建华和王锡娟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控制公司 47.90%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二、刘建华先生简历:
刘建华先生,1960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经济管理专业。刘建华先生曾担任北京昊远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昊海电讯企业发展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康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辽宁康辰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等职务;现担任北京普华基业投资顾问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河北康辰制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山东普华制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湖南京湘源蛇类养殖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2006 年 5
月至 2013 年 12 月任公司董事长兼总裁,2013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兼总裁。
截至本公告日,刘建华作为第一大股东直接持有公司 31.74%的股份,并通过北京普华基业投资顾问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控制公司 6.00%的股份,合计控制公司 37.74%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刘建华及其控制的北京普华基业投
资顾问中心(有限合伙)、王锡娟及其控制的北京沐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刘建华和王锡娟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控制公司 47.90%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三、韩永信先生简历:
韩永信先生,男,1966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美国长期居留权,博
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1987 年毕业于北京大学,获化学专业学士学位;1990 年毕业于中科院化学所,获高分子科学专业硕士学位;1996 年毕业于美国明尼苏达大学,获有机化学博士学位。曾任北京赛林泰医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7 年 8 月至今任龙磐投资合伙人。2022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韩永信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周鋆女士简历:
周鋆,女,1972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中级经济师。1995 年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获电子学与信息系统专业学士学位;2006 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曾任北京工业发展投资管理公司高级投资经理、投资部总经理、秉鸿资本合伙人,2017 年 9 月至 2022
年 2 月任坤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2022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周鋆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JIN LI(李靖)先生简历:
JIN LI(李靖)先生,男,1965 年 5 月出生,美国国籍,美国威斯康星-密尔
沃基大学有机化学博士。北京欧博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本草资本合伙人。自 2006 年回国至今,创办的企业包括:北京珅奥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欧博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药渡经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全球首个药物研发大数据信息平台),是中国海归留学生中连续成功的创业者之一。参与并主持多个国家项目:包括“十一五”重大新药创制课题研究;科技部支撑计划;北京海淀科委“科技专项计划”等课题研究。截至目前已发表论文 30 余篇,申请专利 50 余件。1999 年至 2006 年,JIN LI(李靖)任职于美国辉瑞制药公司的全球研发总部,
担任 principle scientist。2018 年 12 月至今任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JIN LI(李靖)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刘笑寒先生简历:
刘笑寒先生,1987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财务管理专业。刘笑寒先生曾担任北京启明星辰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证券专员等职务,现担任康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辽宁沃华康辰医药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沐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经理、北京蓉都创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中数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康辰药物研究(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爱欣湾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职务。2011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刘笑寒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刘笑寒系刘建华与王锡娟之子。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规定的情形,也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李洪仪先生简历:
李洪仪,男,1973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自 2003 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专注于审计、咨询服务领域,专业经验丰富,曾任黑龙江省多宝山铜矿财务主管、北京普洋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部门经理,2011
年 1 月至今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22 年 5 月至今任
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李洪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付立家先生简历:
付立家,男,1963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
硕士。曾任北京机电研究院、中国康华公司干部,北京第一通用机械厂计算机室主任。现任北京亚东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医药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被授予北京市第五届“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主持项目“治疗病毒性肝炎的中药颗粒剂产业化关键技术研究与突破”获得北京市科学技术三等奖。2021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付立家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翟永功先生
翟永功,男,1961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
1984 年毕业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获动物科学专业学士学位;1992 年毕业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获动物遗传专业的农学硕士学位;1999 年毕业于西安交通大
学,获生物医学工程博士学位;2005 年 1 月至 2007 年 1 月在美国匹兹堡大学遗
传药理学中心高级访问学者;先后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100 余篇、SCI 收录论文 40
余篇、参与编著教材和编著 5 部,并获得中国发明专利 3 项;2004 年 5 月至今,
科研工作。现任北京恒润普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翟永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规定的情形,也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其他情形。